剑桥的秋天是湿漉漉的灰。
古老的石墙、狭窄的巷子、永远晾不干的袍子。我的房间在三楼,窗外是一条窄巷,对面是另一栋学院的墙。没有风景,但有安静。
我把书桌布置成适合我的样子。左边的抽屉里放着所有需要左手协助才能打开的东西,信纸、印章、墨水瓶。这些我都会用右手和右前臂配合完成。一个人在房间里的时候,我的左手偶尔还是会抖,但已经不会打翻东西了。我花了十年时间学会一件事:当没有人看着你的时候,残疾会变得轻一点。
开学第一周,达西的信就到了。
“彭伯利入秋了。湖边的枫树红了一半。乔治安娜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她说要带你去钓鱼。”
信很短,但我能读到那些他没写出来的东西。他用了“回来”。这是第二次了。彭伯利不是我的家,但他坚持用这个词。
我没有纠正他。
我的回信写了两页。剑桥的学生生活,古老的图书馆,一个叫哈里逊的同学主动帮我搬了书,他是剑桥第一个不对我的跛脚露出任何异样表情的人,只是看到我上楼困难,问了句“要不要帮忙”,我说好,他就搬了。仅此而已。
一周后达西的回信到了。他写了大半页的日常琐事,然后在最后加了一行:
“你提到的那个哈里逊,是哪家的?”
我看着这行字,在烛火下读了三遍,然后笑出了声。这个人在三百英里外审视一个帮我搬书的陌生同学。他没有立场问这个,但他还是问了。而且问得很达西,不说“我关心”,不说“我嫉妒”,只说“是哪家的”。
我回他:“只是一个同学。”
下一封信他没再提这件事。但那封信明显比平常长了一页。
那段时间里我开始意识到一件事:我的离开,对他产生了一种我意料之外的影响。从小到大,都是他在主动照顾我,我被动接受。我习惯了被愧疚浇灌出来的温柔,习惯了把依赖当成理所当然。但当我在剑桥独自生活,回信的频率从一周一封变成两周一封时,我第一次在他的字迹里读到了某种类似于“不安”的东西。
愧疚,不是责任。是不安。我不在他身边,他不知道我在做什么、见什么人、过得好不好。而这种不知道让他烦躁。
十二月的某天夜里,我在图书馆看书看到很晚。回到宿舍,房东太太说有一位先生等了我两个小时。
我推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