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投下一道道竖纹,像极了脚踝上那圈银链的影子。我蹲在梳妆台前,指尖反复摩挲着锁扣上的“博”字,金属的凉意钻进皮肤,带着挥之不去的屈辱。
福伯送来的早餐是一碗清粥,我没什么胃口,只是用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搅着。粥里的热气模糊了镜面,我伸手擦掉,却在看清镜中自己的那一刻,猛地攥紧了勺子。
镜中的人眼下泛着青黑,嘴唇干裂,月白色的旗袍还搭在椅背上,取而代之的是件更短的佣人裙,领口的蕾丝歪歪扭扭——那是博斯年昨晚特意让人送来的,说“跪着伺候时,这样更方便”。最刺眼的是脚踝上的银链,随着动作轻轻晃动,在镜中投下细碎的光,像一道永远擦不掉的疤。
“安小姐,先生在书房等您。”福伯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打断了我的怔忪。
我站起身,裙摆在膝盖上方扫过,带起一阵凉意。走到书房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翻文件的声音,我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习惯性地低着头。
“过来。”博斯年头也没抬,指尖在文件上敲了敲,“昨天教你的泡茶手法,记住了?”
我应了声“是”,走到茶台前。银壶里的水刚烧开,冒着热气,我拿起茶叶罐,指尖却忽然一抖——罐子里的龙井,是我从前最喜欢的牌子,父亲总说,这茶要沸水冲三遍,才能出最清的香。
滚烫的水注入茶杯时,蒸汽熏得我眼睛发酸。我低着头,把茶杯递到他面前,动作却慢了半拍。
“手怎么了?”他终于抬头,目光落在我缠着纱布的指尖上——那是昨天修剪玫瑰时被刺扎的,夜里发炎肿了起来。
“没事。”我慌忙缩回手,却被他一把攥住。他的指尖按在纱布上,力道不大,却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福伯没给你上药?”他的语气听不出情绪,可攥着我手腕的手却紧了紧。
“上过了。”我想抽回手,却被他捏得更紧。他的指腹粗糙,带着常年握笔的薄茧,擦过纱布时,带来一阵尖锐的疼。
“看来还是不够疼。”他忽然低笑一声,松开手,将茶杯往我面前推了推,“把这杯喝了。”
那杯茶刚冲好,烫得能灼破皮。我看着袅袅升起的热气,指尖的疼和脚踝的凉混在一起,让我忽然觉得很累。“博先生,我……”
“喝。”他打断我,眼神冷得像冰,“还是要我提醒你,谁才是你的主人?”
脚踝上的银链仿佛在发烫,我知道自己没有选择。我端起茶杯,滚烫的陶瓷烫得手心发红,刚抿了一口,就被烫得呛了起来,茶水顺着嘴角流下来,滴在佣人裙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