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欣赏我的狼狈让我抬起头来。”
我被迫抬头,看见他正低头看着我,眼底没有丝毫怜悯,只有一种近乎玩味的审视“沈董把你送来时,说你很懂事。”他的指尖敲了敲桌面,“看来,是我高估了。”
餐布攥在手里,边角被我绞得变了形。我知道他在等什么—等我求饶,等我像所有顺从的玩物一样,摇尾乞怜。可喉咙像被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看来得给你立点规矩。”他忽然笑了,那笑意却没达眼底,“在我这里,犯错就要受罚。今天的早餐,你不用吃了。”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外套,经过我身边时,脚步顿了顿:“把这里收拾干净,然后去花园修剪玫瑰。记住,天黑之前,不许进屋。”
餐厅的门关上时,我还跪在地上。阳光移过地板,照在咖啡渍残留的痕迹上,像一块洗不掉的疤。福伯走过来,递给我一块干净的餐布:“安小姐,快起来吧。先生的脾气就是这样,别往心里去。”
我接过餐布,指尖的烫痕还在隐隐作痛。往心里去?我怎么能不往心里去。这身女仆装勒得我喘不过气,膝盖的疼、指尖的烫、空荡荡的胃,都在提醒我—我不是人,只是个可以随意责罚的物件。
花园里的玫瑰开得正盛,尖刺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我拿起修枝剪,小心翼翼地剪掉枯枝,指尖被刺扎了好几下,血珠渗出来,滴在花瓣上,红得触目惊心。
风吹过玫瑰丛,带来细碎的香气,却吹不散我心里的寒意。我看着远处紧闭的别墅大门,忽然明白,博斯年要的从来不是一个会伺候人的女仆,而是一个会哭、会痛、会求饶的玩物。他喜欢看我挣扎,喜欢看我狼狈,喜欢看我把所有的骄傲都碾碎在他面前。
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贴在满是尖刺的玫瑰丛里。直到暮色漫过花园,我才拖着灌了铅的腿往回走。别墅的灯亮了,暖黄的光透过窗户洒出来,却没有一丝温度。
这是我在这座囚笼里的第二天。我知道,这样的日子,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