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孟怀泽之后的好几天,我脑子里都在转同一件事。
不是那十七分钟。不是那个替班。是那封信。
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在出任务之前,写了一封信,锁在宿舍的抽屉里。信里写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结果——他死了,信被送了出去,一个二十三岁的姑娘的人生从此拐了一个弯,拐了十五年,没拐回来。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遗憾的故事。一个“如果当初没写那封信就好了”的故事。
但我不这么想。
因为这里面有一个说不通的地方。
如果于铭真的想让她知道,他为什么不当面说?
他不是没有机会。战友说了,他追她追了好几年——不对,“追”这个字不对。他没有“追”。他只是喜欢,喜欢了很久,久到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一个在团建时候能把全场长辈逗乐的人,一个帮战友扛冰箱上五楼的人,一个和所有人关系都好的人——他唯独对她,一个字都没说。
不是不敢。我觉得不是。
是太珍惜了。
珍惜到觉得说出口就是打扰,珍惜到觉得自己的喜欢配不上她的好,珍惜到宁愿把那些话带进坟墓,也不愿意让她承担“被一个人喜欢了一辈子”这种重量。
那他为什么还要写那封信?
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三天。
第三天晚上,我躺在办公室的躺椅上,盯着天花板,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那封信,不是写来寄出的。
它是写来藏起来的。
于铭写那封信的时候,没有打算让她看到。
他只是在某个晚上,一个人坐在宿舍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那些话憋了太久,憋得难受。他需要一个出口。所以他拿起了笔。
写给谁?写给她。
但他写完之后不会寄。他会把信折好,塞进信封,锁进抽屉。然后第二天照常起床、出操、飞行,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是他自己的秘密。一个他打算带进坟墓的秘密。
那封信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是他和自己的对话,是他对自己诚实的方式,是他唯一允许自己软弱的那一刻。
他不需要她知道。
他只需要这个世界有一个地方,放着他对她说的话。
哪怕那个地方是一个永远不会被打开的抽屉。
可是——
他死了。
他没有机会回去销毁那封信。
他没有机会在“写完”和“寄出”之间,按下那个删除键。
我反复想这个画面。
于铭坐在宿舍里写信。写完了,折好,放进信封。他想着——等任务回来,这封信要么继续锁着,要么撕掉。他还没想好。
他起身,穿上飞行服,走出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