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启安顿好家里,在帕木尔等人的陪同下,踏上了去往回鹘的旅程。
霍云霄自然担心他,亲手缝制了兔皮的护膝,千叮咛万嘱咐,要他务必注意安全。
霍启感动地快哭了,女儿终于长大了,他既欣慰又心疼,反过来叮嘱她要乖乖看家,有事要听季善的话。
霍云霄:……季善在我爹心中地位如此之高了吗?
在依依惜别之中,霍启一队人马越走越远,逐渐看不清楚。
怕引人注意,季善没来送行,霍云霄来到城门外的摊子前,仔细挑起兽皮。
“上次买的兔皮甚好,有没有白的,我想做个昭君套来戴。”
初一翻翻地上和挂着的兽皮,清脆回答:“小姐且等着,明日我拿张好的来。”
“定金你先拿着。”霍云霄付了钱。
他兴高采烈接过,“好嘞!我明日专门给小姐送去。”
手中被初一塞进一张纸条,她笑着夸奖他:“看你年纪小,办事倒是利落,我就住在城中霍宅,皮子好的话我再多买些。”
回到马车上,她摊开手,纸条只写了一个“窗”字。
晚上,季善按约定来到她的卧房,长话短说:“原说皇上要三日后从京城动身来临阳山过冬,刚刚我才接到信儿,他早已秘密出发,明日就可抵达,往后我出行不便,只能让初一做信使。”
霍云霄的心提了提,“那你可要小心行事,千万别叫人抓住把柄。”
“我倒无妨。”
他顿了顿,说道:“只是实在不放心你,为了你的安危,今日需与你做短暂告别。”
霍云霄心里有些难过,点点头。
他又说:“若有人问起,你只说我贪图你的貌美,常常来纠缠你。”
霍云霄:“……好。”
季善将修好的毒簪子归还于她,霍云霄接过,季善却没松手,两人各持一端,随即四目相对。
“怎么了?”霍云霄不解。
季善银灰色的眼睛在黑暗里变得既深邃又迷离,他的嘴角浅笑着,好像没有丝毫大敌将至的紧迫。
“回鹘的春夏景色壮美,雪山和草原交相辉映,毡帐像星星一样撒在草地上,抱着软绵绵的小羊,我们可以一起唱歌跳舞。”
“我们?”
“如果今冬安然无恙,明年花开时,你愿意和我共游回鹘吗?”
他的嘴紧闭成一条线,看向她,又眨眼垂眸,轻笑道:“深夜邀约,我倒真成了登徒子。”
他垂着眼,一脸恬静,身上穿着玄色的袍子,挺拔贵气。
霍云霄想起前世的乱葬岗,那是他们两个真正意义上的初见,他被扔下来,魂魄飘在外面,看着自己狼狈的尸首发呆。
难道此时已经到了那样生死存亡的时刻了吗?
“我……”
她没想好答案,但她觉得至少应该说些什么,哪怕只是对他说声谢谢,谢谢前世死后短暂而离奇的陪伴,谢谢今生他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帮她躲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
季善松开簪子,现开口说道:“你要时刻保护好自己,千万别给我添乱。”
“我才不会呢!”
“那就好。”他笑笑,走向窗边挥了挥手,“我走了。”
不等她再说什么,他翻出屋外,贴心为她关好窗。
夜幕又恢复了往常的寂静,雪翼轻快的跑动声渐渐近了,又慢慢离开,最后消失在夜色中。
霍云霄把簪子放在枕下,难得有些失眠。
她不懂,为什么人要有那么多欲望。
衣食无忧的尹红铃,绞尽脑汁脱下商贾的外衣去做官夫人。家世不凡如崔恒,仍左右逢迎不做清流一心做官。官运亨通的田平阳,能在崔崇面前伏低做小只为手握更大权势。掌管天下的当今皇上,日夜猜忌提防担心大权旁落。
他们好像根本不在乎旁人怎么看、怎么想,也可以牺牲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就好像这些人只是牲畜、蝼蚁,是行道上的石阶,本就是供人踩踏的。
夜阑人静,追风窝在季善的床脚,竖着耳朵,季善垂下手抚摸它的头,它的耳朵便向后趴下去,让他摸得更舒服些。
“睡吧。”他说。
追风舔舔他的手,跑到窗下的草垫子上去了。
季善闭上眼,隔壁正说话的握月和担风压低了声音,黑暗中,担风摸了摸佩刀,说道:“还好有霍老爷去忙回鹘的事,不然公子又要忧心。”
握月嗯了一声,叮嘱道:“往后要谨言慎行,千万别给公子和霍老爷惹麻烦。”
“此事重大,我心中自然有数。”担风回答道。
弟弟平日里有些不着调,大事从不出错,握月让他守好上半夜,回到另一侧的房屋中了。他们兄弟俩住在季善左右,虽有满院子的狗看家,还是约定守夜,以免着了别人的道。
天光破晓,一行车马绕过青州城池,向临阳山而去,正是秘密提前出发,此时已经到达目的地的当今皇上。
在行宫稍作安顿,被他派出的密探已回来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