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和彭伯利是两个世界。
我们在十月抵达。达西家在伦敦的房子在格罗夫纳广场附近,是一栋四层的联排别墅,门面窄而深,里面的装潢却极其讲究。老达西先生请了一位亲戚—菲茨威廉上校。来做达西的“社交监护人”,带着他出入各个俱乐部和沙龙。
我住在三条街外的一间公寓里,是父亲托人找的。名义上我来伦敦是为了准备剑桥的入学考试,实际上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来。
不是为了读书。
伦敦的社交季比我想象的更残酷。第一次参加晚宴的时候,我亲眼看着一群绅士在达西走进客厅的瞬间安静下来,然后用目光掂量他。他是彭伯利的继承人,是这条街上新来的、最值钱的单身汉。
所有人都在评估他。所有人都在盘算怎么接近他。
而我坐在角落里,跛脚藏在椅子底下,左手藏在桌布下面。没有人注意我。在彭伯利,我是“达西少爷那位不幸的朋友”;在伦敦,我是一个坐在角落里的无名跛子。
那天晚上散席后,达西在马车里沉默了很久。
“我不喜欢这里。”他忽然说。
“你才来三天。”
“三天就够长了。”他转头看我,“你怎么样?手在发抖。”
我低头,发现自己的左手正不受控制地颤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壁炉太热,让旧伤处的神经又开始痉挛。我把手塞进外套口袋里。
“没事。”
他盯着我的口袋看了几秒钟,然后把视线转回窗外。雾很大,街灯在雾里变成一团团模糊的光晕。
“明天晚上还有一场舞会,”他说,“菲茨威廉上校说很重要。某位伯爵的女儿也会来。”
“你想让我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