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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那个叫秦晨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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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可能很长时间不会来港市。”

“我知道。”

“我女儿还小。我妈身体不好。工作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我知道。”

“你除了‘我知道’还会说什么?”

“我会等你。”

秦晨不说话了。他把眼镜戴上,又摘下来,又戴上。这个动作他重复了三遍。后来我发现,这是他紧张时候的习惯动作。不知道该看哪里,不知道该让自己的手做什么,只好折腾那副眼镜。

“你不用等我。”最后他说。

“那是你的事。等不等是我的事。”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轴?”

“跟你学的。”

“我什么时候轴了?”

“你玩了七年女号,明知道会被发现,还是继续玩。因为你不想在那个游戏里做真实的自己。真实的你是一个三十三岁的、离过婚的、有女儿的男人。女号让你可以暂时不当那个人。你轴了七年,我轴几个月怎么了?”

秦晨看着我。镜片上又起雾了。这次不是因为冷气,是因为他的眼睛。

“你到底调查了我多少?”他问。

“全部。”

“什么叫全部?”

“你的游戏ID关联了你的邮箱。你的邮箱关联了你的微博。你的微博里有你女儿的照片、你工作的工地、你常去的那家面馆、你养了三年的绿萝。你微博发得很少,平均一个月一条,但每一条我都看了。有一条你写了又删,但我截到图了。你写的是:‘今天一一问我,爸爸你为什么不开心。我说没有。她说你说谎的时候会摸鼻子。’”

秦晨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鼻子。

“你现在就在摸。”我说。

他的手停在半空中,像一只被发现的贼。然后他笑了。笑得很短,像一声叹息改成的笑。

“你是我见过最可怕的人。”他说。

“谢谢。”

“不是在夸你。”

“我知道。”

秦晨站起来。我以为他要赶我走。但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港市的夜景从落地窗涌进来,远处是中环的写字楼,近处是老街的骑楼,中间是层层叠叠的霓虹灯,红的绿的蓝的黄的,像有人把彩虹揉碎了撒在城市上空。

“我第一次来港市是十年前。”秦晨背对着我说,“那时候一一还没出生。我和柯希刚结婚。我们住在前面一家很小的酒店,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柯希说,下次来一定要住一间能看见海的房间。后来没再来过。”

“这次能看见海吗?”

他侧过身,让我看窗外。在霓虹灯的缝隙里,有一小片深蓝色的光。不是海,是港弯的倒影。

“勉强算。”他说。

“那下次住能看见海的。”

秦晨回过头看我。逆着光,他的脸只剩下一个轮廓。但我记得他所有细节,眼角的细纹,摸鼻子的习惯,笑起来用手背挡嘴,紧张的时候反复摘眼镜戴眼镜。我记得这些细节,像记得自己钱包里还剩多少钱一样清楚。不,比那更清楚。我经常忘记钱包里有多少钱,但我绝不会忘记秦晨的任何事。

“你这个人,”他说,“真的很麻烦。”

这是他今晚第三次说这句话。第一次在餐厅,是叹气。第二次在酒店,是无奈。这一次,我听出了一种不一样的语气。不是拒绝。是松动。

像一扇很久没打开过的门,被人轻轻推了一下。门轴发出生涩的声响,灰尘在光里飞舞。门还没有开,但门缝里已经有光透出来了。

那天晚上他让我别走。

四

后来邬昊问我,你为什么喜欢秦晨。

我想了很久,最后给了他一个他完全没想到的答案。

“因为他不会对我好。”

邬昊以为我在说反话。我不是。

从小到大,我遇到过很多人。我妈对我好,把我送回中国的时候,她说“这是为你好”。我爸对我好,把我安顿在空房子里的时候,他说“这是为你好”。王明艳对我好,在全家面前夸我懂事能干的时候,她说“我是为你好”。他们对我好,是因为他们需要我扮演一个角色。我妈需要我扮演“理解她的儿子”,我爸需要我扮演“不需要操心的儿子”,王明艳需要我扮演“不会抢家产的前妻之子”。他们对我的好,都标着价码。

秦晨不对我好。

他不给我夹菜。不问我累不累。不说“你多吃点”。他只是在我说了很多话之后,说一句“辛苦了”。这句话没有价码。他不是在对我好,他只是在听我说话,然后把我最想听的那句话,轻轻放回我手里。

像把一颗糖,放进一个一直在给别人发糖、自己从来没吃过糖的小孩手心里。

那个小孩就是我。

第二天早上离开酒店的时候,他才刚刚睡下。港市的雨已经停了。地面湿漉漉的,反射着霓虹灯的光,像一条彩色的河。我走在河边,鞋踩在水洼里,溅起细碎的水花。手机震了一下。

秦晨发的:“到宿舍了说一声。”

我回:“到了。你有哪不舒服吗?”他没再回。

其实我还没到。我站在港大后门那条街上,老马记的灯还亮着。马叔在擦桌子,看见我,招招手。

“凌少!这么早?”

“就回去了。”

“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用了。马叔,我问你一个问题。”

“问。”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觉得你们不可能,你怎么办?”

马叔停下擦桌子的手,看着我。围裙上全是酱油印子,光头在灯光下锃亮。

“那个人觉得不可能,是他觉得。你觉得可能,是你觉得。”马叔说,“你们两个,总要有一个人先觉得可能。如果两个人都觉得不可能,那就真的不可能了。”

“所以?”

“所以你先觉得可能,然后让他也慢慢觉得可能。”

“怎么让他慢慢觉得?”

马叔笑了。他笑的时候整张脸都在笑,眼角的褶子像扇子一样打开。

“凌少,我追我老婆追了六年。六年里她拒绝了我十一次。第十二次她答应了。现在结婚二十年了。你猜我靠的是什么?”

“什么?”

“不要脸。”马叔说,“追人嘛,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脸。你要脸,人就跑了。你不要脸,人还在。”

我站在老马记门口,早上六点,港市的夜风吹过来,带着海水的咸味和泔水的馊味。马叔继续擦桌子,哼着一首走调的粤语老歌。

我拿出手机,给秦晨发了一条消息。

“今天忘记跟你说了。你穿深灰色很好看,不穿也好看。”

三十秒后。他回了。

“知道了。早点睡。”

没有“滚”,没有“你也好看”。只有五个字。但我知道他看见了。他知道我看见了他看见。

这就够了。

那天早上我回到宿舍,邬昊已经醒来了。他趴在床上,面前摊着一本《宪法学》,眼镜滑到鼻尖,正在打瞌睡。我进门的声音把他惊醒了。

“你去哪了?”他迷迷糊糊地问。

“追人。”

“追到了吗?”

“还没有。”

“那你高兴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高兴?”

邬昊摘下眼镜,用T恤下摆擦镜片。这是他困极了时候的习惯动作,脑子已经不转了,但身体还记得要把眼镜擦干净。

“你进门的时候在哼歌。你只有高兴的时候才哼歌。而且哼的是《喜帖街》。你每次哼《喜帖街》都是心情特别好或者特别不好的时候。你今天出门前心情一般,回来哼歌,所以是特别好。所以你追人有进展。”

我盯着邬昊。这个人,每天说自己穷、说自己土、说自己在港市活不明白。但他听得出我哼歌的规律,记得住我高兴和难过的歌单区别,能在半睡半醒之间通过一首歌判断我今天的追人进展。

“邬昊。”

“嗯。”

“你为什么要观察我?”

邬昊把眼镜戴回去,用那种“你在问什么废话”的眼神看着我。

“因为我们住一个宿舍。因为我们是朋友。因为你观察我,我就不能观察你?”

我把这话记了一辈子。

后来我手机里那个“他人需求数据库”里,邬昊的备注下面又多了一行字:“他会在我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知道我高兴还是难过。备注:这个技能很可怕。也很珍贵。”

五

第二天早上,秦晨发了一条微博。

他微博平均一个月发一条,内容通常是工地上的云、食堂里的菜、女儿画的画。但这条不一样。这条只有四个字,配了一张图。图是港市的夜景,从中环到老街,从霓虹灯到那一小片深蓝色的港弯倒影。

四个字是:“有点好看。”

我盯着那条微博看了很久。然后截图,保存,放进一个叫“秦晨”的文件夹里。那个文件夹后来存了很多东西,他发的每一条微博,他删掉的每一条微博(我有截图),他女儿画的画(他发过,我存了),他工地的照片(我能从照片里判断出他今天有没有加班),他偶尔的自拍(很少,每次都是眼镜反光看不清脸)。

邬昊说我这是“信息收集癖”。余寻说我这是“侵犯隐私”(他自己床帘拉得比谁都紧还好意思说我)。Devin说我这是“用错成语的另一种形式”,把“暗恋”说成“研究”。

他们都不懂。

我不是在收集信息。我是在收集他存在过的证据。因为我不在他身边,不知道他今天有没有按时吃饭,不知道他是不是又在工地待到半夜,不知道他有没有胃疼(他微博提过一次,说“老毛病又犯了”,我记了三年)。我只能通过那些碎片,拼凑出他的日常。

像一个捡贝壳的人。每天去海边,捡一块小小的碎片。碎片本身不值钱,但捡得多了,可以拼出一个完整的海。

后来秦晨问我,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我说:“你发‘有点好看’那天。”

他说:“那条微博不是对你发的。”

我说:“我知道。你只是觉得港市的夜景好看。”

他说:“那你为什么……”

“因为你终于开始觉得什么东西好看了。”我说,“以前的你,连‘好看’都懒得说。”

秦晨沉默了。他知道我说的是真的。

一个人对世界失去兴趣的标志,不是他说“这个世界糟透了”,而是他连“糟透了”都懒得说。秦晨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什么都不评价,什么都不期待,什么都说“还行”。“还行”是世界上最安全的词,不用付出感情,不用担心失望。他说“有点好看”那天,是他很久以来第一次,允许自己对什么东西产生一点点的喜欢。

那点喜欢是对港市夜景的。但夜景是我带他看的。

所以我单方面宣布,那点喜欢里有我一份。

秦晨听完我的歪理,用手背挡住嘴。这次不是叹气,是笑。

“你是我见过最会给自己贴金的人。”他说。

“谢谢。”

“不是在夸你。”

“我知道。”

后来他放下手,没有再看我,看着窗外的海。对,后来我们真的住进了能看见海的房间。港弯的夜景铺满整面落地窗,像有人把星星摘下来,一颗一颗码好,摆在他面前。

“那条微博确实是对你发的。”他说。

“你不是说不是?”

“骗你的。”

“为什么骗我?”

秦晨转过头看我,镜片上反射着维港的灯火,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但我听见他说,

“因为承认从那天开始喜欢你,太丢人了。”

窗外的灯火亮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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