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清晨,迎接着第一道曦光,房士彰骑着马踏上了回去的路。从城墙上下来的时候,他就在想,第二天我怎么会忘呢,我已经不会睡了。不会睡的话,回忆怎么会从自己的灵魂里溜走?若要走,那我就眼睁睁看着你怎么从我的钢筋铁臂中逃脱。
狼凿头在他身前一尺,他在后紧紧跟随。回去路上依然是西北招牌的大好晴天,路途奔波,虽然已经比来时少了一个人,可是即使她不在,仍有什么东西是随着他的。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跟随他回来了。从前不在,现在突然多了一点东西。好像在自己胸口处,硬生生地塞了一块心事。他伸手去挠,竟然真的硬邦邦的。是多了什么?他想。是对姐姐死亡的执着吗?他现在确实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疾行五十里,又回到戈壁滩的时候,他猛然间发现,那并不是错觉,也并不是什么心理问题,是真真正正堵在胸口的痛楚。他突然一阵胸闷,险些喘不上气来,心口处如被人勒紧了不能正常跳动。策马几里,痛痒难忍,不禁从马上翻身跌了下来。
趁着神智还稍微清楚,剥开衣服,抚摁胸口处,胸口硬邦邦的地方已经鼓了起来。原来是真的!有东西淤积胸口处,整片区域已经红紫。那是什么?他拔出匕首,不动声色地一刀划了下去,血顺着胸口流了下来。随着血液汩汩流出,一片柳叶也流了出来,落在他的手上。那并不是真正的柳叶——二月西北,哪来的柳树?只是柳叶状的薄片而已,在他手心慢慢地化开。
是酒。羌笛何须怨杨柳,二月春风似剪刀。此酒名忘忧草,又叫无忧草,喝下去,就会慢慢在体内循环凝固,形成一片柳叶。以柳寓刀,斩断相思。只在你胸口处来回搓磨,痛时意难平复,醉时销魂梦中,直叫醉生梦死,从此无忧。
他咬牙切齿地为自己绑上绷带,心中充满恨意。几次出手不成,刚刚放弃要杀她的欲念,可是她却突然心下狠手,让自己白找罪受。好,既然如此,那就奉陪到底。他再一次萌生了杀死她的愿望,这个愿望如同一个庞大的计划,在他心中生了根。但恨意归恨意,血液出的太多,已经浸透了衣裳,心口虽然不堵了,却慢慢消失了意识。
——慢着,还没有完。这一刀若你挨不住,则此命休矣。若挨得住这一刀,柳叶刀重化为酒,则酒毒游走散发,进入脑部便会失忆,是才为忘忧。
他闻到一阵香草浓烈的味道,眼前一黑,终于昏迷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兵营中。是马儿带自己回来的。狼头另有任务,出去为他捕猎去了。他已经想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自己随入城中小酒馆,喝了一杯苏青莳递过来的酒杯,那酒杯中含有剧毒,正是因此,他才会落得如此命运。他的恨意越来越深,反而心中涌起丝解脱了的微笑,想,如今我活过来了,那么,你怎么对我的,我就怎么还给你。
他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个想法,早就是他心中种下的深深的种子。现在,是苏青莳亲手浇水,它已经发芽,并且蓬勃生长了起来。长势速度,竟然比他姐姐当年的念头还要惊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身上流淌的,是与他姐姐相同的基因。对于生死爱欲,两个人拥有同样精神疾病的执着。
假你之手,杀死我可好?苏青莳原本就是这样想的。只是,人生永远没有往想象中的轨迹发展,到种子开花结果之时,她已经不想死了。
老狼头并没有去捕猎。他出现在夏王面前的时候,苏青莳又一次皱起眉头。她认为自己是与他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尽管生活的轨迹都把两个人抛向在敌对双方的边界线中,但彼此的选择并不相同。没有好坏对错,她只是强烈地需要把自己与这个人分离开来。这个人为两方效力且毫不羞耻,光天化日之下在敌我之间游走,似乎是在嘲笑她极为珍重的隐秘行踪。维持一个人的自主不受侵犯,对一个拥有她身份的人来说,似乎是天方夜谭。可是这些他不在乎的东西,她却觉得珍贵。
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像我一样,为彼此两方都效力,我并不因为这事而感到羞耻。他的嘴角似乎是在嘲笑。老狼是世代居住此地的猎人,他没有这样的机心,无需权益,活着与为哪方活着之间并没有立场的界限。
可是不那么简单。有些秘密,当只有一个人知道就还是秘密。两个人都身处其中,便不得不为这个秘密竞争。只有一个人才能依靠秘密而存活。你的对手是这样想,雇主也是这样想的。
来客本在意料之中,夏王并不隐藏自己的自得。只是军情在先,首要的急事是询问敌方援兵。
“没什么好担心,是个没把的。”老狼拿起酒坛先干了一大口,干净利索地开口。
下面的将士有哄笑的。
“哦?宋天子无故怎么会遣使。这是个什么名堂?你可说来听听?”夏王似乎有所打算。
“不就是打不过心虚呗,皇帝老爷看不下去了,派个人来监督。这有什么奇怪的?”老狼完全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