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面前这个人一样干净。
塔斯曼的拳头攥紧了。指节发白,犬齿刺破了下唇,一滴血珠渗出来,顺着下巴滴落。
他原本想杀了这个人。这是他最初的打算——杀了他,把尸体挂起来,向所有叛逃者宣告:这颗星球不欢迎你们。
但他不能。政治需要,这个人是他们了解移民的唯一途径,是未来谈判的筹码,是——
不。他告诉自己,不。这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他下不了手。
他看着那张脸,看着那双仰望着他的、深褐色的、琥珀色的、带着一种奇异的、天真的、毫无来由的……敬慕的眼睛。
他下不了手。
所以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一种他认为最能羞辱这个“高傲的叛逃者”的方式。一种比杀死他更残忍的方式。
他俯下/身,把脸凑到那人面前,近到能看见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一个面目狰狞的、长着獠牙的、半人半兽的怪物。他的声音从胸腔里滚出来,低沉,沙哑,带着一百三十七年的恨意:
“你就做我的奴隶吧。”
他说完这句话,等着。等着看那张脸上出现屈辱、愤怒、恐惧、绝望——任何一种他预期中的表情。
但那个人没有给他任何一种。
那双深褐色的眼睛望着他,瞳孔里倒映着他的身影,那种敬慕的神色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深了。像是确认了什么,像是找到了什么,像是终于把一本读了很久的书翻到了最后一页,发现结局比他想象的还要好。
那人从床上滑下来。他的腿还软着,膝盖磕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但他没有停。他用胳膊撑着身体,慢慢跪好,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额头贴上手背。
一个古老的、庄重的、只有在神话和史诗里才会出现的姿势。
他的声音沙哑而虔诚,像在教堂里念出祷词:
“我愿意永远做你的奴隶,我的潘神大人。”
塔斯曼愣住了。
潘神?
潘神是什么?
他看着伏在自己脚下的小小身影,看着那头深棕色的软发和那一截露在衣领外面的、细瘦的、白得刺眼的后颈,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不,不是棉花。
是一团水。你打过去,它散开,然后马上又聚拢回来,把你的拳头包裹住,温柔的,固执的,不讲道理的。
“……什么?”塔斯曼说。
这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蠢的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