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真是在演戏!
“沈北说长公主府的郎君个个颜色俊容貌好,会说话会体贴人,深得长公主喜欢,我曾经深夜潜去长公主府,找到那最受宠的郎君同他请教如何讨女子欢心,小姐可知道他同我说什么?”
池宁没跟上他的节奏,好端端地他怎么说起这些。
没理他,却又听他自顾自道,“那小郎君说若要讨女子欢心,无非顺着,惯着,她要什么就给什么,总有一日,她累了、回来了就会知道你的好了。”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做的,可时间久了,我越发难受,顺着,惯着,小姐只会同别人越来越好,眼里心里哪还有我的半点位置。”
他低头看着她,一改往日仰视的恭敬,那目光直白,赤裸,滚烫,仿佛将她身上的衣服全扒了个干净。
透过皮肤,摹过内里,甚至皮下的骨头、心肝都瞧得一清二楚。
池宁心口一股股生起冷意,身体却被那双滚烫的大手控制着半点后退不开,挣脱不得。
“小姐怜爱世人,度济世人,是一尊活的心善的观音,可我逢春虽记忆全无,却恶性难改,名副其实是个妒夫,恶夫,看不得小姐目光在他人身上一丝一毫,什么狗屁的表兄,御赐的姻缘,即便是街边的乞儿,五岁的孩子,只要靠近小姐,我都恨不得让他们消失在这个世界。”
“我甚至想过,是不是将所有的人都除掉,小姐才会看我一眼,怜我一丝?又或者剪断小姐羽翼,打断小姐的腿骨,从此绑在身边,囚在身侧,是不是小姐眼里便只有我一人了?”
“你——”池宁听得心底发慌。
男人的恶意阴暗赤裸裸、明晃晃地摆在她面前,她又怒又怕,只睁大了眼,无措而惶恐地看着他,一时竟连该骂他、唾他都不知该说什么。
“可我知道,小姐是个怕疼又怕苦的人,所以我从没对小姐下手。”
“小姐不喜欢皇家,更不喜欢后宫的那些争来抢去,小姐只想过平淡的日子,所以我从来都是一样的话,小姐可愿意同我走?我们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小姐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小人当小姐一辈子的逢春,好不好?”
他眼底露出笑来,一双被泪珠润过的眸子明亮极了,裹在深潭下的殷切期盼好似鱼儿要跃水而出,甚至整个身子都因为这份期待而变得僵硬,滚烫。
可看着这双眼的女子却笑道,“逢春,你对我的爱便是要我放弃爱我的家人,放弃如今的荣华富贵,大好前程,同你一个奴才去私奔吗?”
他说的千好万好,即便摸清了她的心思,可他并不知道,她从来不是一个为了一己享乐而抛弃家人的人。
即便在这一刻,那种话本子中注定的宿命感一遍又一遍的告诉她,你该答应他的。
男子身形一怔,刚想反驳,又听女子说,“你说理解我,可你说说你方才说的那番话,有几句是为了你自己,又有几句是为了我。”
她唇角上扬,眉梢眼尾满是春风笑意,好似当初桃花树下,给他赐名时的那份欢喜,这份只对着他的笑,让他一时都看呆了。
池宁努力压下内心那份怂恿,一字一句道,“逢春,你不是爱我,你只是爱你自己罢了。”
话毕,女子手握一根银簪对着男子胸口刺去,逢春始料未及,对上那双满是厌恶的视线时,竟连躲避都忘记了。
簪子扎进胸膛,血液流出,池宁握着簪子的手被血染红,可身下人只是笑着看她,竟连反抗都没反抗。
“你——”她眼神顿了一瞬。
但片刻后,她飞快地握着簪子再刺入一分,趁着男子疼得无力的那刻,立刻挣脱出来,跑到院中大喊,“来人!来人!”
池宁的叫喊很快就惊醒了守在外面的丫鬟和护卫。
漆黑的院子全亮起灯来,噪杂声,叫喊声,脚步声交织在一起。
待守在外面的黑甲卫再冲进屋内捉拿贼人的时候,原先的地上只留下了一滩血。
“小姐,房中只有栀夏姑娘一人。”栀夏捂着不甚清醒的脑袋被黑甲卫从房中扶了出来。
忍冬给池宁披上披风,另一边守在国公府牢房外的下人也来报,“小姐,今日关押的那个奴才不见了,牢房钥匙被偷,看守的护卫全被打晕。”
从逢春悄无声息地避开国公府巡查潜入她房中时池宁就知道,是有人助他逃出地牢的。
为了以防万一,今日地牢中看守的护卫是平日的两成,甚至还有不少是跟着池定安从北疆回来的士兵,武艺高强。
若非有人提前拿到钥匙,逢春不可能从精铁打造的地牢逃出来。
那群人身手不弱,在国公府还来去自如,想必早就有内应。
池宁心里拿不定主意,回去换好衣服,带着忍冬去了趟主院。
而另外一边,几近昏迷的男子被一群黑衣人带去了一家客栈。
“幸好少爷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才昏了过去,已经上了药,将养些时日就能好。”
“下去吧。”一头白发的中年男子站在床前,神色冷沉,不怒自威,从眉心到眼尾有一道深褐色的疤。
男子只是稍一抬眼,跪在身后的众下属全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唯有男子身侧的一灰衣老者敢上前劝道,“首领息怒,少爷的脾气您也知道,认定了的事便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更何况他如今记忆还未恢复。”
男人冷哼一声,面上怒火未消,但周身的肃杀之气还是弱了不少。
他在床边坐下,看着那张同记忆中人七八分似的脸,缓缓叹气道,“怪我,是我没照顾好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