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熹还在纠结如何开口,楼上一阵乒乓响动,像是谁在搬家。
她抬眸瞟了一眼,这时安全通道的门被人推开,有人走了进来。
“在等一等,等时喻退圈的浪潮再高一点,再把他恋爱的照片发出去。”嗓音较细,是个女生声音很是熟悉。
温熹意识到什么,赶忙和温年挂了电话,往楼上走。
“是你?!”
温熹看清那人的长相,出乎意料。
萧露,那个插班过来的女生。
她一惊,但很快恢复平静,挂断了电话,“我是记者,这是我的工作,不要怪我。”插班生只是一个临时身份。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
温熹一连上了好几个阶梯,上前将她拦住,“等等。”
萧露本能地后退,护住自己的手机,担心她抢手机销毁照片。
“别动,小心楼梯,我们出去谈谈好么?”温熹见她站在楼梯边缘,心下一紧,下意识伸出手想去扶她。
可这个动作在萧露看来像是要抢她手机,她连忙解开手机,准备发送编辑好的文字和图片。
同时盯着温熹提防她,双脚不自觉地后退。
下一秒,脚下一空。
她尖叫了一声,整个人向后仰去。
温熹本能地去伸手够她,同一时间,萧露拿手机的那只手,拇指点了发送键。
两人双双从楼梯间滚落。
……
*
温熹再次睁眼,入目的是医院的窗帘和天花板。
“感觉怎么样?”
“有哪里不舒服?”
是时喻的声音。
温熹摇了摇头,哑着声音道,“…想喝水。”
时喻倒了杯温水,扶温熹坐起,递到她嘴边。
她没喝两口,手突然搭在时喻手臂上,因为有些急,呛了两下连忙问道,“萧露呢?”
时喻将水杯放下,递给她纸巾,“在输液,没有生命危险。”
温熹听后放下心来,转头就生气了。
想起跌下楼梯之前,萧露按下了发送键。
她四处摸索手机,在床头柜上看见,伸手去够,开锁之后立马看微博热搜。
热搜词条变了。
但不是她以为的。
她愣了许久,刚想点进去看,手机被人抽走。
视线追随着手机对上时喻的目光。
“好好休息。”时喻处变不惊的目光像是在告诉她事情都解决了。
萧露发出的照片第一时间就被陈彻清理了。
而且,她原本就将温熹的照片虚化遮挡了。
温熹懵懵地看着他,脑海里全是刚刚扫到的热搜词条。
等时喻走后,她立马偷摸地拿起手机。
#祝好,时喻。
为首的,是时喻发在璀星账号上的退圈声明:
进圈是意外,五年时间,直到如今,我都不是一位合格的舞台表演者。感谢你们的包容与支持。
对于退圈,这无关乎任何事情。
祝好。
短短几句话,告别了五年的掌声与荣耀。
一切归零,重新开始。
或许是这份难能可贵的勇气,坦然自若的态度,让人们渐渐意识到,在时喻所处的位置,或许退圈才是更难做出的选择。
不模凌两可,不犹豫不决,鲜明清晰的声明,是尊重粉丝,也是尊重他自己。
还有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词条:#感谢你成为屏幕里的时喻,喜欢你的同时,我学会了更好地爱自己。
里面的内容,是一位粉丝的长文独白。
清山见客:
其实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何我周围的朋友会那么狂热的追星,为一个荧幕里毫不相干的人喜怒哀乐。
大二那阵子,我很迷茫。偶然地刷短视频,我认识了时喻。虽然这话有些不合时宜,不适合煽情,但我还是想说。时喻真的太特么好看了。我当时是一眼沦陷,入了坑,也像那些狂热的朋友一样,疯狂了解他,浏览所有有关他的内容。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他这样美好的人。我开始变得激动亢奋,心里空的一处被人填满。我忽然觉得充满了动力,做什么事情都有干劲。我想变得优秀,我想去见他。当时,我每天早上七点钟就起床去图书馆学习,学一上午,下午去兼职,晚上去培养兴趣爱好做喜欢的事情。因为时喻,我喜欢上了跳舞。每个没有晚自习的晚上我都泡在舞室。
说到这里,也别骂我梦女,认为我是异想天开,做着顶流爱上女粉丝的白日梦。我想去见他,是想与那种我所感受到的美好近一点。哈哈哈,也不怕嘲笑,再大胆一点,我还想过我能不能优秀到让时喻可以认识我,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认识。而是,我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可能无意中知晓,说不定在心里默想一句,“她挺不错。”哈哈哈,姐妹们,你们懂这种感觉么?有些可惜,我的文字功底不好,说不清这种感觉。
我的青春太普通了,没有遇到什么很惊艳的人。
我想很多人都是。
所以,我后来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对屏幕里看不见摸不着的人疯狂。
他们能走向屏幕,走到我们面前,被我们看见,就已经非常非常优秀了。
若他们不当明星,不走这个行业,也会成为其他领域很厉害的人。
而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不会和他们的人生轨迹重合。
就像我开头说的,我喜欢时喻,的的确确是因为他帅。好看的面容让人心情愉悦,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渐渐的,我开始沦陷于他的才华,修养,为人处世。
有些黑粉或是路人,总觉得时喻太高冷,端着的。更难听的词我就不一一列举了,黑粉出门右转哈。我走过大大小小所有有关时喻的视频,我从来没有这么直观地感受到,一个人的一言一行,既有风度又有个性。
时喻没说过脏话,即使话少,他也会回应和他搭话的人。
他不翘二郎腿,走姿坐姿都很端正。这真的是我觉得超级少见的。
我还喜欢他身上那种淡淡的又很厉害的感觉。
……
但,真正让我喜欢他这么久的,是他的努力,是他带给我的力量。
我的改变开始于早晨七点的闹钟响起,天性爱赖床的我因为想到时喻,因为他,掀开被子,在冬日的清晨跑去图书馆自习;直到后来,当我从舞蹈室出来,迎着夏日的晚风,忙碌充实了一天的我,踩着路灯下昏黄的影子,脑子里想的全是对自己的满意。
在喜欢他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更好的爱自己。
如今,我二十四岁,成为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大人。虽没有厉害到让时喻认识我,但我已经很满意了。
我很感谢,感谢他成为过偶像时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