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沈念躺在床上,睡不着。
她在想陆程远说的那句话——"这是我写过最难写的一本书。但也是最重要的一本。"
为什么最重要?
是因为稿子本身的意义,还是因为——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
她翻了一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
然后她想起来另一件事:她在车里握了他的手。
她做出了一个"主动触碰"的动作。
这件事在她过去三年的感情经历里,几乎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三年前,未婚夫提出悔婚。原因他在告别信里写得很清楚:"你很好,真的很好。只是我在你身边,总觉得喘不过气。你太'好'了——好得让我觉得我配不上你这个'好',也让我觉得我自己所有的'不好'在你面前都无所遁形。"
沈念把那封信看了十四遍。
十四遍之后她得出来的结论是:他说的"喘不过气",翻译成大白话是——"你不需要我。你什么都能自己扛,我在你身边是多余的。"
这个结论像一个图钉,精准地钉在了她心里最软的那块地方。
从那以后,她在所有关系里都做了一个无意识的调整:
不主动触碰。
不主动表达需求。
不给对方"被需要"的机会——因为害怕对方发现"其实你也没那么需要我"之后,会再次离开。
但今天,她在车里主动握了陆程远的手。
她甚至没有经过思考——手就伸出去了。
像身体里有一个比大脑更古老的东西,替她做了这个决定。
沈念把脸埋进枕头里,希望自己快点睡着。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端。
陆程远坐在他那个"不是家的loft"里,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杯没喝完的威士忌。
他坐在沙发上,身体往后靠,两只手交叉放在腹部,看着天花板。
他在想沈念的手放在他手背上的那个触感。
很轻。手指是凉的(外面下过雨),但掌心是暖的。
他从二十五岁之后,就没有让任何人碰过他——不是物理意义上的"不碰",是"不让任何人的触碰带有'私人意义'"。
工作握手可以。社交场合的拍肩膀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