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斯言最后自己选择离开了。
离开的那天,席清雪还没醒,沈斯言回头看了看,没忍住,在他额头落下一吻,才轻手轻脚关上了病房的门。
今天是席清雪最后一次去医院治疗,往后只需要像打抑制剂一样自行注射提纯安抚素就行。
但不知怎的,早上出门的时候,席清雪是怎么也不肯去医院了,平时他不这样的,沈斯言牵着他就跟去了,今天发了好大的脾气,打电话给他大哥要安排出国。
沈斯言被他反拷在桌边,其实那锁链只有指头粗细,手铐更是轻飘飘就能解开的,但沈斯言仿佛真被困住了般,就乖乖坐在地上一副被打晕了的模样。
席清云的手续被压住了,席老爷子是何等的手腕,席清雪别说出国了,连首都也出不去的。
前年能出国去给表哥顾尧墨过生日,还是恰巧要谈生意,又看在他姨夫是贵族豪门需要保持往来,此外席之远给他安排了好几个雇佣.兵退役的保镖跟着,都是omega,叫席清雪拒绝不得。
但最后还是没能出去得了。
保镖互相架着,管家是何等的身手,他年轻时是特种部队出身,给了席清雪一针特殊镇定剂,席老爷子的人就把他们送到医院去做了最后一次治疗。
沈斯言出了病房门,因为后头暂且不需要他了,就打了止痛针,算是好了些。
“真的不要吗?反正都离开了。”席之远问。
抛开席清雪的缘故,无论是生活中,还是政治场上,席之远都会是很喜欢沈斯言这种学生的。
聪明、礼貌、得体,老实本分又不缺心眼,知道分寸并不盲目行事,听得进意见又不失自我判断力,最主要的是懂得进退有度。
可惜,他若是再过几年,找个合适的对象也不算高攀,可偏偏是年少时遇见了自己的孙子,小雪还处在这样麻烦的节点。
“不要了,他会生气的。”沈斯言说:“我一个人也用不到那些。”
“好吧,听说你请了一年的假休息?”
“状态不好,调整一下。”
“终究是老头子做了打鸳鸯的棒,学校这边需要沟通的,我帮你,会轻松许多,有事跟秘书联系就行。”
“谢谢席爷爷。”
沈斯言坐上老爷子安排的车,回到A市白桦县的老家,买了束花去看婶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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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等小雪醒来,又要闹了。”席之远叹气,忍不住骂自己不中用的儿子:“混账,亲儿子住院一次也没来看,我看他脑子是被虫蛀了吃了。”
秘书在一旁陪笑,也不敢说话,心里头嘀咕:温煦每次都带他一起来看,您倒是肯啊。只能趁您回家才有机会过来,否则又是被您逮着一顿阴阳怪气,谁能受得了。
这话他当然不敢说,其他人也不会说。
老爷子站在窗口,看见远去车辆的黑影化成一个点,感慨道:“要是当初他去了军部,或者从政,我倒是可以提点提点,当他是个顺眼的学生。”
秘书站在他背后,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嘿咻,这得亏是小少爷给悬崖勒马,知道您不然又要利用人家,否则就要被卖了还给您数钱喽。
老爷子自顾自吹了会儿凉风,就回去了。
等席清雪醒来,回到老宅,老爷子也丝毫不意外:“气势汹汹的干什么,人家自己要走,我难道还要帮你拦着?”
“……你逼他的。”
“不逼就不会走了?”席之远轻笑了声:“什么人会做出什么事,你心里还没数吗。换做是你,你不走?”
席清雪当然知道,换作是自己,自然舍不得对方因为自己而家里事业都处处碰壁。
如果离开只是失去此刻的爱情,并不代表以后不再遇良人,而生活事业蒸蒸日上,自然是要放手的。
正因为他知道,他理解,所以就更不能接受。
他还没有放手,为什么要丢下自己一个人。
我遇不到第二个沈斯言了,席清雪这样想。
“你也逼走了他。”席之远看着自己孙子说:“不恰当的紧追与让步都是一种心理压力,我早就提醒过你。前人的经验后人往往是听不进去的,非要亲身经历了,才知道错了,等到此时通常已经晚了。”
席清雪抿着嘴不吭气,抱着胳膊站在原地生闷气,可他耳朵是真听进去了,也是真想知道:“那要怎么样!”
“说你是恋爱脑还不承认,为了他人而把自己捏成契合的模样,就像把零公差的球放进洞里,轻轻一摁就下去了。而原本的球,一旦掉在洞里,就卡住了,谁也摁不动。”
席之远说:“你本来有这个能力的,却非要走不适合自己的生命科学,起步晚了几年。说你目光不够长远还不听,贪图几年享乐,现在连追求想要的能力都没有,跟陈家小子比起来,还是太嫩了。”
为什么明明有逼席清雪自己放手的能力,但席之远非要是沈斯言主动离开呢,就是想打磨这个不听话的孙子,他到了这个年纪,做什么事都依旧看心情,懒洋洋的,没有现成的动力和教训,是听不见他这个老头子说话的。
席之远除了在儿童心理学方面手段不高明,导致几个孩子都不太喜欢他,但在政治上是个为民造福的好官,在战略上是个运筹帷幄从不孤傲之人,将情感和理智分得清楚,不然也不可能跟是情敌的牧野关系不错了。
席家的孩子都有这个特点,比如席清云选择了门当户对的伴侣,比如席清风见大哥从商、小弟从政,就选择了更合适自己的从军。
比如此刻,席清雪看着窗外火红的枫叶,红梅花枝头已是点点花苞,他说:“爷爷,我知道了。”
“嗯,”席老爷子很满意他迅速的调整状态能力,“那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已经知道郑老先生的喜好了,而且他不会喜欢陈家那个的。”
席之远挑眉:“怎么知道的?”
席清雪看了他一眼,推门出去:“我自有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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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席清雪到了云庭,一推门看见亮堂堂的家里,又看见桌面上摆得漂亮的花,和旁边摊开的书。
微风吹进来,扬起书页簌簌作响,半敞的窗探进来一枝漂亮的枫叶,是前两年席清雪说学校的红枫很漂亮,沈斯言就去市场上挑了一株回来种,查了很多资料、跟市场会种的老人请教,才种出这么漂亮的叶子来。
席清雪说要把叶子摘了做书签,沈斯言就又给他做成书签。
某天看见网上有很漂亮的树叶艺术品,席清雪想要手作的,但他又没耐心,沈斯言就做了送给他。
诸如此类,都是很小很普通的事,在走进这个家里的时候,却能处处窥见另一个人的痕迹。
一朵花虽小,可数量足够多,开得足够艳,即使身处万花丛中,也会一眼捕捉到它。
席清雪站在窗边,深吸一口气,心里却又陡然升起一股莫大的委屈来。
他猛得抬手,恶狠狠拔下无名指的戒指,仿佛要扔到千里之外般,哗一下掷出去。
挺拔的身躯被沈斯言养胖了些,不再是以前瘦削的体型,他总不爱好好吃饭,可沈斯言的手仿佛有神奇的魔力,锅铲到了他手里,连普通的食材都做出了比家里厨师还美味的饭菜,硬生生把他挑食的毛病改好了不少。
此刻,那身躯背对着墙,缓缓滑下去,一向洁癖的席清雪就这么穿着睡衣坐在地上,靠着墙把脑袋埋在膝盖里头,胳膊压着头,像风雨中摇摇晃晃的芦苇。
垂着的无名指上,一枚戒指亮着光,是沈斯言送的那枚。
席清雪怎么可能扔掉他送的呢,最多扔扔自己买的出气罢了。
与此同时,老宅。
“他怎么样?”
出去跟着的人站在席清雪斜前方那栋楼上,席之远瞥了眼屏幕:“你注意点,别被他发现。”
“好的。少爷进屋了,好像去了二楼。”
“嗯,最近盯紧点,他跟什么人见面,去了哪里,都要及时告诉我。”
“好的。”
“哎,还是太年轻了。可惜了小风,如果是从小在我身边长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