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寓,顾霆琛正在厨房里煮粥。皮蛋瘦肉粥,沈默教了他好几次,这次终于把皮蛋切成了均匀的小块。他围着围裙站在灶台前,听到门响头也不回地说:“碗拿过来。”
沈默走到餐桌旁边,把那只搪瓷碗翻过来放在台面上。碗底的日期朝上。顾霆琛盛了两碗粥,一碗推到沈默面前,一碗放在自己面前。然后他在餐桌旁边坐下来,拿起勺子。
“……还行。”
沈默弯了一下嘴角。他没有戳穿顾霆琛每次说“还行”的时候嘴角会不自觉地微微扬起。他只是端起自己那碗粥,喝了一口。
窗外是广州的傍晚。远处的珠江缓缓流过这座他们已经并肩走过了无数个日子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佛山刻章店的卷帘门还拉着三分之二,里面亮着灯。金边的芒果林正在抽新芽。巴黎左岸的公寓窗台上,天竺葵又开了一朵花。老挝庄园里,第二批芒果树已经开始挂果。
所有的人都还在。所有的事都放下了。所有的账都清了,所有的信都收到了。搪瓷碗底刻着1967年的夏天,那是顾远山离开老挝的日子,也是这一切开始的日子。现在这个日期被压在一碗热粥底下,被沈默和顾霆琛每天早晚反复使用。
它不再是伤口,不再是遗物,不再是秘密。它只是一只碗。用来吃饭的碗。私有法则的最后一条——把碗放回桌上,把日子过成粥。一碗一碗,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最后一页合上之前,阳台上那盆兰花的新叶,又轻轻晃了一下。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