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像那条缓缓流淌的河,终于开始变得平缓而温暖。
曹司衍的伤,恢复得比医生预期的还要好。他的左臂虽然还不能用力,但已经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动作。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为赵总的公司撰写那些高含金量的分析报告。他的名字,在那一小圈投资圈里,重新变得响亮,但他依然拒绝了所有高薪的诱惑,只做那份顾问工作。
他把剩下的钱,一分不留地,都存进了晚晚的教育基金。
每天清晨,他会给晚晚做早餐,然后送她去学校。下午,他会准时出现在校门口,接她回家。他会陪她写作业,虽然有些题目已经超出了他的知识范围,但他会陪着她一起查资料,一起琢磨。
晚晚很喜欢这个新家,更喜欢这个虽然沉默、却会笨拙地给她做蛋糕、陪她拼乐高的“曹叔叔”。
南苏依旧忙碌,但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工作和生活割裂得泾渭分明。她会偶尔在下班后,去菜市场买菜,带回“家”里,和曹司衍一起做顿晚饭。饭桌上,三人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气氛并不总是热烈,却充满了一种踏实的安宁。
曹司衍不再睡沙发,但他也没有睡回南苏的房间。
他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每晚,听着主卧里晚晚均匀的呼吸声,听着厨房里南苏偶尔传来的、洗刷杯盘的声音,会觉得,这大概就是……天堂的样子。
这年冬天,南苏收到了剑桥那边的第二封邀请函,时限更长,课题也更诱人。
这一次,曹司衍没有立刻表态。
那天晚上,晚晚睡着后,南苏在客厅里整理资料。
曹司衍坐在沙发另一端,手里拿着那封邀请函,看了很久。
“想去吗?”他终于开口,声音很轻,却异常平静。
南苏抬起头,看着他。
“如果我想去,你……”她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曹司衍放下信,走到她面前,单膝蹲下——因为手臂的原因,他蹲得有些吃力。
他仰起头,看着她,眼神清澈而坚定。
“我陪你去。”
南苏愣住了。
“我可以把晚晚带去,或者,送她去寄宿学校。我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去刷盘子,去当清洁工。我的手,已经能打字了,也能做很多事。”他急切地说着,像是在推销一件珍贵的商品,“南苏,我不是那个需要你养着的废人了。我能行。”
他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