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忆起来,他是我的伤疤。】——李成华大学时的日记。
……
“你为什么会觉得成华记得你的名字呢?”宋杰问道。
“其实我也就是赌一把。毕竟我们是一个初中出来的,有共同的同学朋友。而且当时我也想和他交个朋友。”
“为什么想和他交朋友?”
“问到我了。”刘乐学思索片刻,“因为他很好……或者说缘分使然吧,觉得自己就应该和他交朋友。”
刘乐学微笑着注视宋杰。
周雪在此时问道:“所以当时成华知道你的名字吗?”
“他记得,他说出了我的名字。”
“他叫刘乐学。”
刘乐学记得当时少年的目光与他交织片刻。
一天的军训结束时,他喊住成华。
“李成华,要和我们一起去食堂吗?”
不等成华回答,另一边的胡冰和林爽已经叫唤。
“不了,我和他们约好了。”
“好,下次。”
军训结束后,高中的学习生活逐渐进入正轨,只是老城里的炎热不减半分,让人难以沉下心来做事。
晚自习时,他写完手里的作业,回头看向后桌的少年,正戴着耳机低头写作业。
他注意到少年手边的草稿本上有漫画人物,于是拿起来欣赏一番。
正好成华抬头与他对视,他默默地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
成华一笑,继续低头写作业。
下晚自习后,他离开教室,和当时的邓女朋友千芮一起去食堂吃宵夜。
“你知道李成华吗?”他问起千芮。
“知道,初中隔壁班的。”
“想不到他画画也画得很好,感觉要是有心,都可以去当艺考生了。”
“应该不会吧,他成绩蛮好的,而且艺考生多烧钱啊。”
“也是。”
“你自己去吃宵夜吧,我不想吃。”
千芮径直走开,他不解。
“这周回家吗?不回的话我们出去逛逛,怎么样?”他叫住千芮。
“回家,老城没什么好逛的。”
有时候真不知道千芮在想什么。
不过不知道也正常,他们是初三毕业时在一起的,到现在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
想不动了,一天的脑容量已经在做题里用完,现在只想去吃东西补充能量。
高中时代最容易饥饿。
他闻到后桌传来零食的香气。
转头看去,是李成华正在分林爽吃薯片。
他与成华对视一眼,没等开口,成华已经把薯片递给他。
“谢谢!”他笑着拿起一片往嘴里送去。
“多拿些。”
“那我不客气了。”
他的眉眼尽是笑意。
从那天开始,他常常会吃到成华的零食,时不时他也会买上零食来和成华他们分享,趁课间一边吃一边聊天。
“刘乐学,你怎么天天蹭人家成华的零食?”胡冰一边笑着走过来,一边伸手去拿成华手里的薯片。
成华故作冷漠地移开薯片,把薯片递给刘乐学。
刘乐学拿出薯片,回应说:“关系足够好,而且现在吃的是我买的。”
成华笑而不语地看着胡冰出糗。
那时候他最喜欢体育课,解散休息时可以和班上的男同学一起打篮球。
解散时,刘乐学邀请成华:“成华,一起打篮球吗?我教你。”
“不了。”成华笑着摇手拒绝,“我想去树下坐着休息。”
“行吧。”
他去打篮球,瞟到成华正坐在树下看书,偶尔拿起笔在纸上勾画着。
“像他那样安静单纯的男生并不多见。”
刘乐学回忆起那时在树下乘凉的成华,青春的面容被洁白的校服衬得格外清俊。
“他皮肤一直很白,比我白多了。”
“你经常运动,在外面晒着。”周雪浅浅地扬着唇角,注视冒着热气的火锅,“成华就应该像你一样多跑跑,多运动一下。”
“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而且成华身材一直很好,我现在倒是胖了。”
刘乐学不免一叹,又说:“我还记得成华有段时间都不吃晚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