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多乐住校快有两个星期了,但在这两周之内只去过陆承宇家一次。
每到周末,陆庭煜都会给乐乐打电话,喊他回家吃饭,但林多乐总以学习为由拒绝着,这周陆叔叔说什么也要到学校来接他,实在无法推辞,林多乐便只好说自己会坐公交回。
说好了第二天会来,两父子起个大早便开始忙活,陆承宇是漫不经心地在家打扫着卫生,还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
陆庭煜则是去早市采购了很多鲍鱼和海虾,光补蛋白质也不行,他还挑了一只现杀的土鸡,买了猪肚一块儿炖汤,排骨、牛肉、猪肉还有各种新鲜的时令蔬菜。
他总担心学校的饭菜没有油水,也提供不了什么营养,乐乐还小,现在正是男孩子发育期,长身体最关键的一段时间。陆庭煜买了一大堆,几乎每一样都想带回家,恨不得靠着这个周末将乐乐缺失的那些营养一口气快给他补回来。
一直忙到下午,陆庭煜一个人在厨房兢兢业业地做饭,那动作大刀阔斧,感觉能整上一桌满汉全席,但他以前的厨艺非常一般,最多算是能凑合着吃,最近不知怎么的,这几天练手的饭菜明显有了质的飞跃。
陆承宇看着厨房那道忙碌的身影,疑心爸爸是不是偷偷报了美食烹饪班,在外面偷偷学着回来要给弟弟露一手?
宋茜坐沙发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茶几上摆放着刚切成小块儿的西瓜、菠萝、哈密瓜等,每一块儿都用牙签插着。
丈夫在厨房发光发热,她闲着没事儿,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刚摆盘好的水果,不知道那小孩究竟有什么魔力,家里两男的都像是被他迷住了一样。
一份甜瓜见底,陆承宇皱了皱眉,提醒她:“妈,甜瓜吃多了容易脸部水肿,您还是适量吃吧。”
“少来了。”宋茜笑着夹了一块塞进嘴里,汁水在口腔内划开,唇上的口红也艳丽了不少:“你就是担心这份吃完了就只剩一个给林多乐了。”
那甜瓜是进口的,不当令,如今供不应求,陆庭煜知道乐乐喜欢,可惜有钱也买不到多少。
一切都准备妥当,陆庭煜掐了下时间,让陆承宇去楼下接弟弟。家里就剩夫妻两了,陆庭煜洗了洗手,沥干水,走到宋茜身边,笑着说:“孩子一会儿来了,你也热情点儿,他好不容易来一趟。”
“我怕一大家子太热情,把你心肝吓跑了。”宋茜轻笑了一声,话里带了点情绪说道。
陆庭煜搂了搂媳妇儿的肩,宽慰她道:“什么心肝不心肝的,净胡说八道。”
“他这不是心肝却胜过心肝呢。”
难得见他这样主动,宋茜凑过去吻了吻丈夫的颈脖,在他的领口落下一道鲜艳的唇印,笑眯眯地说“我会好好对他,你晚上也要好好待我。”
陆庭煜知道她在说些什么,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门铃响了,陆庭煜穿着围兜,走过去为他们开门,林多乐见到陆叔叔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白衬衫领口上的那一道口红印,转移了一下视线,赶忙说了句:“陆叔叔好,宋阿姨好。”
陆承宇明显也看到了,但他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早已见怪不怪。
陆庭煜见到乐乐脸上的笑意快要溢出眼角,他是那种很会隐藏情绪的人,对他人的反应也观察的特别细致,此刻他却浑然不觉,抿着唇,招呼道:“乐乐来啦,快进来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宋茜则在一旁热情地招呼着他坐下,还问起学校的住宿情况。
“乐乐舍友们怎么样?都好相处吗?”餐桌上,宋茜尽量维持着和谐的氛围。
林多乐拿碗接过陆庭煜为他舀好的猪肚炖鸡汤说:“嗯嗯,上过一学期课,大家都很熟悉,我下铺那个男生跟我一个省的,父母务工才到这儿念书;对床和他的下铺都是北京本地人,家太远才选择住校。大家都挺好相处的。”
“那挺好的呀,看来住校也有住校的好处,乐乐性子温吞,住校能让他处到更多朋友,我看这也挺好的。”宋茜笑着回应,那笑容配上说话的语气简直比蜂蜜水还要甜。
“这样确实不错,有什么问题记得跟叔叔说,叔叔会帮你解决的。”陆庭煜用公筷为林多乐布菜,他的小碟子快要堆积成山,吃不完了都。
林多乐夹了块儿牛肉和排骨,觉得今天这菜实在过于美味,没忍住多吃了一碗米饭。
陆庭煜见乐乐今天食欲好,赶忙为他戴手套剥虾又开始布菜什么的,他将挑完刺的鲈鱼夹到林多乐的碟子里,笑着说:“这鱼糖醋的,新做法,味道鲜美促消化。乐乐,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林多乐其实有些撑了,但架不住叔叔的热情布菜,再加上这桌佳肴实在美味,他有点没忍住多吃了几口。
总算吃不下了,林多乐才连连摆手,跟陆叔叔一个劲儿地说:“谢谢叔叔,真的不用了,快吃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