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时,举办了一场全市的小学生文艺汇演。
那时候庄知迩和阮听蓝并不在一所学校,他是在那场文艺汇演上初次见到阮听蓝的。
会展中心的大厅里,每个小学的代表队排成一排,当时阮听蓝站在最前排,穿着绿色翻领上衣,白色裙子,脊背笔直,脸上没什么表情,周围人交谈也与她无关,仿佛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庄知迩当时因为午休睡过头差点迟到,手里拎着红领巾匆匆跑进来时,第一眼和这个女孩有了眼神的交汇。
但那一眼也没掀起什么波澜。
庄知迩找到班级队伍趁老师不注意偷溜进去,没等他戴好红领巾,老师就要检查仪容仪表。
他手忙脚乱地在脖子上系红领巾,但这玩意儿他就没怎么戴过,也根本不会系。
阮听蓝就站在他隔壁队伍,撇过头见到他这糗样,又看了看严厉的老师,最终还是忍不住朝他招了招手。
“你过来,我给你系。”
庄知迩当时也不知怎地,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阮听蓝就站在他面前,他看着比自己还高半头的女生,白皙里透着粉嫩的婴儿肥小脸,可爱得让他想掐一把。
阮听蓝脸上化了淡淡的妆,嘴上还涂了口红。
庄知迩脚步微不可察地朝她又挪近了半步,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面包香,惹得他肚子又不受控地咕咕叫。
脸蛋白嫩圆润的小姑娘在他眼里越看越像块美味的小面包。
阮听蓝给他系好红领巾,又贴心地替他整理好外翻的领子,听到他肚子响,嘴角动了动,忍住笑意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饼干给他。
“吃吧。”
“谢了。”庄知迩毫不客气接过,然后又问她,“你是不是很紧张啊?我从刚刚进来见你都没笑一下,别人都在聊天,只有你站在那像棵松树一样笔直。”
阮听蓝耐心跟他解释:“我第一次化妆,不敢做表情,怕弄花了,一会还得上场表演呢。”
庄知迩被她逗乐了,嘴一咧,空缺的门牙一览无余。
阮听蓝也忍俊不禁,噗嗤笑出声。
那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也是庄知迩因为不满父母没有回来给自己过生日而闹绝食的第二天,阮听蓝给他的那块饼干是市面上再普通不过的,但他却始终对那个味道念念不忘。
哪怕后来他自己又买了很多次那款饼干,都再也吃不出当时的味道。
他那时候不是没有打听过阮听蓝这个人,但他当时忘了问名字,只能靠着自己匮乏的描述来和同学形容。
高高瘦瘦,大眼睛,长睫毛,梳着两个麻花辫。
大家都说这些形容词能套用在每个女生身上,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所以小小的庄知迩给自己的遗憾画上了一个逗号。
为什么不是句号呢?
因为他有预感,日后他们还会再相见。
果然,小升初报道那天,他在体检区排队,竟仅凭一个侧脸就认出了阮听蓝。
因为她的睫毛很长很长,是他见过睫毛最长的女孩。
庄知迩想确认些什么,挪动步子朝她凑近了一些,面包的香气扑鼻。
两秒后,庄知迩低头笑了。
庄知迩仅用睫毛的长度她身上的味道,便认出了这个一直藏在心里的人。
两年过去,庄知迩的身高已经往上窜了不少,他已经比她高了,而她脸上的婴儿肥褪去,显露出少女清丽的轮廓。
那天的日头正盛,他悄悄为她挡太阳,替她出头赶走讨厌的男同学,自以为这些行为潇洒帅气。
可后来,他见过她意气风发地在国旗下演讲,掷地有声,见过她在校园辩论赛上条理清晰地打败对手,见过学校的荣誉榜上她的名字永远高高挂起,无人能取代,见过她瘦弱的身躯公主抱起跑步摔倒受伤的女同学,偶然间还见过她爸妈带着弟弟一起迎接她出考场,幸福洋溢。
庄知迩家境好,样貌佳,自信开朗,是很多女同学追捧的对象,可当他重遇阮听蓝,进一步了解她后,庄知迩却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卑这种情绪。
初中那三年,他一度以为自己和阮听蓝无缘,能够在校园里见到的次数少之又少,就连他多次刻意制造偶遇也全都落空。
她似乎是个不怎么爱出教室乱逛的女孩。
明明十二中就那么点地方,想见她一面却又那么难。
后来中考落榜,庄知迩被分到了三中,那是爸妈第一次因为他的事专门放下工作回了北江一趟,他们非要找关系把他塞进十二中,庄知迩不愿意干这些走后门的事,不愿意去到十二中见到阮听蓝,让她得知自己是如何被硬塞进来的。
他接受自己的平庸,可爸妈不接受,为此庄知迩跟他们起了一次冲突。
平日里爸妈对他虽陪伴少,但却在物质以及他的自由上给了最大的支持,夫妻俩秉承着你学不学,学成什么样我不管,但必须要念最好的学校。
所以,在这种事上庄知迩爸妈杀伐果决,争吵的第二天就给他办好了十二中的入学手续,庄知迩没辙,也只能乖乖去上这个学。
他意料之中的是,阮听蓝在十二中,意外的是,阮听蓝因病休学了一段时间。
他知道她家的面包店,时常故意从店门前路过,却没有一次鼓起勇气走进店里。
直至一个雨天,他收到了托朋友弄来的阮听蓝的作文集,其实这东西早就在学校传阅遍了,但那些都是复印的,只有他手里这本,是阮听蓝亲笔写的。
他把作文集装进书包,紧紧抱在胸前,不让它淋湿半点,或许是因为拿到作文集的雀跃,又或许是这天的雨水里带了勇气的催化剂,他第一次推开了阮听蓝家面包店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