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不可收拾,不仅可以满足兽性,还能换成钱,封地的百姓对他而言和免费的资源没区别。
于是他在几年间累犯三十余次,涉及近五十人,影响人家近百户,其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收到供词后凌知微很生气,“此地通政司作何事?”
这么多人,难道就没人报案?
最莫名的是,殿前司深入调查后,十分轻易就找到了证据,并无难度。
当地官员不能要了。
吏部尚书端不住表情,终于轮到他们了吗?官员撤换这么频繁,这下恩科连着开,也丝毫不会产生冗员啊!
唯有部分御史十分兴奋,盯准入京改封的王爷们,奏本一份接一份上。
对此,钱翀和他的亲近者只能苦笑,外头的小年轻真是有本事,这才来多久多大就能闹出这样的事?
真是老了啊……
虽说他目的是掌权,但对这种破坏规则,仗着身份违法乱纪的蠢货并无优容,聪明人都知道,只有所有人都遵守规矩聪明人才最容易出头。
故而,就算王爷们捧着重金上门求他帮着说话,钱翀也丝毫不理会,门也不开就让门房打发出去,划清界限之行十分明显。
之后他便悄然回归本职,全然没有再当庭谏议的想法,只在下职后偶尔关心案件进展,甚至这都是为了抓到宸王操控报纸的把柄。
然而《鱼报》丝毫没有出格动静,反而是其他报纸抓准机会狠狠扬名。
某日,一小报刊出新文章,题为——
《夫妇一体,安王妃对恶行不知情?》
文章中质疑姚琼做了近三年王妃,身为枕边人为何不知安王罪行,是否她自己也参与其中,现在为了离婚诬告,将罪责全部甩给安王。
即便安王妃装聋作哑,也应当算知情不报,该和安王同罪论处。
这篇文章经过凌曜打通的渠道宣传,迅速传播到京城之外,再度引发议论。
“这是什么道理?那日我刚巧在街上卖头绳,看得清清楚楚,那娘子瘦瘦弱弱的,发际脖子手腕都有淤青,那什么王爷还不肯放过,又踢又拽的!”
“她是可怜,难道别的小娘子就不可怜了?这文章说得也没错,她一个当家娘子能不知情?从犯也是犯哩!”
眼看这想法有市场,很快,就有报社炮制出——
《为虎作伥!拐卖人口安王妃也有份!》
几乎是把姚琼直接定罪。
民间群情激奋,要求严惩姚琼。
甚至有男人为安王抱不平,“好好的爷们都被她教唆坏了!安王哪知道哪些弯弯绕绕!女人最会妒忌!”
这小报销量迅速上升,倒是最开始跟进了掠卖案的《鱼报》没了声息,谁承想之前正是《鱼报》勾起了广大百姓对被卖人的共情呢?
小报背后的老板勾起一抹状似邪魅的笑,“冯二公子为人做嫁啊!”
衙门会考虑百姓的想法,对姚琼进行处置吗?
凌曜也吃不准,只能想办法告诉姚琼,让她有所准备。
在大理寺的姚琼接到凌曜递来消息,思绪万千,最终只是长叹一声。
次日,便是京兆和大理寺联合公审的日子,允许百姓观审,其中必有被此言论说服之人,说些闲言碎语,但也未必不是机会。
思索间,大理寺司直匆匆赶来,“姚娘子……”
————
公审现场。
姚琼是受了杖被搀扶上堂的,和那边一脸愤怒完好无缺的安王形成鲜明对比。
虽说顾忌影响,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外行刑,但对有心人而言,已经是颜面扫地。
“我要是她都羞于活在世上!”
“女人家家的,闹得这样不体面有什么好?”
“杖刑?怎么不是滚钉板?”
议论一声声灌入姚琼的耳朵。
安王也对此嘲讽,“你这贱人自讨苦吃!”
对此,姚琼不语,只有礼有节的问候几位司官,再度递上状纸。
昨日司直与她商议,只要她不离婚,这案子就转为审理安王,她会作为人证出场,可以免除杖刑。
但她姚琼偏要离婚。
殿下没说错,她想离婚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为什么要回避?这世上遇人不淑的多了去,又不是她愿意的,想要结束错误有什么不对?
京兆尹叹了一声,争这点名头到底有什么要紧?这小娘子宁愿受杖也要离婚,若她撤状今日还能少些麻烦。
“状首告人所告为骗婚强娶,谋夺家产,诉求为和离,是也不是?”
“不是!”
堂下两人异口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