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晨景一睁眼就看见沈清雪坐在床上,正直勾勾盯着他。头发乱糟糟一团,表情凝重,像只炸毛小猫。
对视的瞬间,季晨景从他眼里读出了杀人灭口的冲动,顿觉脖子一凉:“怎么了?”
“为什么昨晚的事我不记得了?”
听到这话,季晨景心放回肚子里,不记得就好办了,胳膊垫在脑后:“断片儿了呗,不让你喝酒非得喝。”
结果一罐啤酒就撂倒了。
“那我喝醉之后都发生了什么?”
“什么都没发生啊。”
“不可能。”沈清雪骑在季晨景身上,双手掐住他的脖子,凶巴巴地威胁,“你肯定看到我出糗了。快点说,不然我要你好看!”
脖子上的手触感冰凉,力道软绵绵的。季晨景一脸享受地笑了笑:“说什么?”
“我有没有耍酒疯?”
唱歌是耍酒疯吗?
不是,是才艺表演。
跳舞是耍酒疯吗?
不是,是才艺表演。
上桌子是耍酒疯吗?
更不是了,才艺表演不得有舞台啊。
评估完毕的季晨景语气笃定:“没有。”
“真的?”沈清雪将信将疑。
季晨景无比真诚地“嗯”了声:“昨晚你表现的特别好。”
沈清雪将这句话理解为“喝醉了就睡了”,终于放心了,从季晨景身上下来,骄傲地自言自语:“看来我的酒品还是不错的。”
殊不知自己耍酒疯的证据就在季晨景手机里存着。
季晨景坐起身,抓过沈清雪的左手看了眼时间:“起床了,该打工去了。”
“你找到工作了?”
“找到了,就是没在你附近。”季晨景语气里带了点遗憾。
三个地儿不能离太远,不然他时间倒不开。
“没事。”沈清雪一骨碌翻身下床,“我去做饭。”
“这么贤惠啊。”
“……”
沈清雪认真强调:“是我自己饿了,不是给你做。”
“懂。”季晨景善解人意地点头。
反正最后肯定会不小心做多,让他帮忙吃。
“借我套你的衣服,回去换来不及了。”
“衣柜里,自己挑。”
打开衣柜,季晨景看到了里面的衣服。
短袖和牛仔裤占了主要,剩下就是两三件用来应对天气变化的外套。甚至因为太宽敞,连秋装和冬装都挂了上去。
即便如此,衣柜仍空着大半。无言诉说着主人的简朴。
季晨景看了半晌,摘下件白色短袖套在了身上。
宽松版型,他穿着还算合适。
季晨景下楼时,沈清雪正在煮鸡蛋。可能是怕鸡蛋跑了,就站在电磁炉前专心致志守着。
听到动静头也不抬:“你下楼去买包子和粥,我要小米粥。”
季晨景站在厨房门口,无言半晌后:“合着你说的做早饭就是煮鸡蛋啊。”
沈清雪瞥了他一眼:“鸡蛋不煮会自己熟吗?”
“那当然不会。”季晨景毫不犹豫,“而且你煮的鸡蛋最好吃。”
类似话术大概还有:你关的灯最黑。
附近是个小商圈,店面种类齐全。季晨景找到家早餐店,点了两屉包子和两碗粥,拎着刚出来,收到了沈清雪的消息:【季晨景,我烫着了。】
季晨景瞳孔地震:【烫哪儿了?严不严重?我看看。】
【猫猫大王:脚背,不严重,就是红了。】
【猫猫大王:[图片]】
照片是沈清雪的脚背,白皙皮肤上一块一元硬币大小的红痕格外明显。
季晨景心疼地皱起眉:【先用凉水冲,我给你买烫伤膏。】
一口气跑到药店,季晨景语气焦急:“买盒烫伤膏。”不忘点开照片给医生看,“这样需不需要用纱布包一下?”
医生看了眼后:“不用,凉水冲一冲,再涂上它就行了。怕碰的话找双干净透气的袜子穿上。”说着将一盒烫伤膏放在柜台上。
付完钱,季晨景火急火燎地往回赶。打开门,就看见沈清雪噜噜着脸坐在沙发上。
早餐放到桌上,季晨景抬脚走过去,半跪在地毯上,抓起沈清雪细白的脚腕仔细检查。
没起水泡,也没破皮,就是烫红了。不算太严重。
“用凉水冲过了吗?”
“嗯。”
季晨景将沈清雪的脚垫在自己腿上,拧开烫伤膏,挤一些在烫伤的地方,用指腹揉开,又轻轻吹了吹:“好了,你袜子呢?”
“楼上收纳袋里呢。”
季晨景上楼去拿,挑了双透气的白色棉袜。
两个大拇指撑住袜口的两边挽成一坨,等沈清雪的脚趾伸进去后,再一点一点捋平,这样袜子就轻松穿进去了。
穿完受伤的那只,沈清雪又把另一只脚伸了过去。
季晨景继续帮他穿。
看着他娴熟的动作,沈清雪忍不住问:“你是不是经常给别人穿袜子?”
“是啊,我姐忙的时候都是我照顾妞妞,我还会梳辫子呢。”两只全穿完,袜筒整理平整,季晨景站起身,“不过给你穿倒是头一回。”
沈清雪哼了哼:“也不是谁都可以给我穿袜子的。”
“那肯定的,只有我有这个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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