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起居老管家照看,读书学习的事儿,便交给了长期赖在山里的苏老教授。
两家宅子紧紧挨着,中间院墙若是拆了,那就是中西合并风的大林园,可谓一家亲。
楚浔自小在苏顾岚的教导下成长,与苏家其他长辈们也十分熟络。
楚浔七岁时,苏家三姨苏舒生了个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小团子,一家人长居南方,只每年夏天带着回来避暑,自此,只要到了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山上便会长出来一个小崽子。
一开始,沈煜软软糯糯,被大人们抱在怀里,举着小手蹬着小脚丫子,十分可爱,楚浔一度以为他是个小女孩儿。
随着沈煜一天天长大,楚浔终于发现,婴儿时期再天使的小崽儿,也难逃脱大多数小朋友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坎坷。
终于,在不靠大人看护就能满院子跑之后,沈煜无可避免地进入了狗都嫌模式。
这对长辈们来说,无异于天塌了一半,但对楚浔来说,却是另外一回事。
从沈煜三岁那年夏天开始,一年又一年,燥热的风吹过山间,勾得蝉鸣聒噪,也将听松别院里隔三差五的嚎叫与鸡飞狗跳的嘈杂吹进归云别业里。
这让楚浔单调无聊的人生,终于有了除吃饭睡觉看书考试外的一些乐趣。
有时候,楚浔做完暑假作业卷子,就会站在卧室阳台上,远远地看着隔壁院子里被爸妈混合双打的沈煜,小小的人抡着一双小短腿,满院子跑,绕得大人晕头转向。
有时,他也会从爷爷那里旁敲侧击地问一问,隔壁小孩儿最近又犯了什么事,得到的回答大多让人啼笑皆非。
楚浔不太明白沈煜为何要做那些在他看来既浪费时间又讨不到好果子吃的事情,似乎这孩子对惹大人生气有一种天赋,一旦开头,必见到鸡毛掸子才罢休。
这种不明白,却一点也不影响楚浔一听到隔壁动静就站到阳台上去看风景。
有一次,沈煜发现了他。
小孩儿的脸因为奔跑,在阳光下晒得绯红,一双琥珀似的眼睛略过,落在他身上。
楚浔远远对着小孩儿笑了笑,谈不上温柔客气,但眼神里却有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愉悦。
在沈煜心里,老爹口中那个“别人家孩子”被夸得天上地下独一份儿的优秀,但他却觉得对方也就那样。
从来不笑,大人说什么都照做,小孩儿们凑在一堆玩儿,他就一个人站在旁边,安静又无趣。
带着这种印象看见楚浔这突如其来的笑,直接让沈煜定在了原地。
结果是,还没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愣住,就被撵上来的老爹一把揪住领子,拖了回去。
沈煜被老爹拽着往回走,还不忘远远地冲人喊:“你等着!”
沈慎嵩并不知道沈煜在冲谁喊,只当儿子怕是要倒翻天罡,更加使劲地把人提溜回了屋去。
沈煜那“着”字儿,还拖着长长的尾音,由近及远地飘荡在两方院子上空,被嘭地一记关门声掐断在大院儿里。
十七岁的楚浔,就这么站在阳台上,笑起来。
他从来不知道的是,沈煜挨得那些打,还有好大一部分同他有关系。
后来楚浔出国读书,很长时间没有再听到沈煜一见到他必然口吐恶言的清亮嗓音,再后来他回国,逐渐接了家里部分生意,忙得脚不沾地,极少再回老宅。
今天是多年后再一次,看见这个记忆中的人。
十七岁的沈煜,长高了,脱离了稚气,五官线条少了圆润,透出清晰伶俐,从孩子变成了少年,唯一没变的是那股冲他龇牙咧嘴的劲儿。
被老爹叫过来的少年,磨磨蹭蹭地凑他面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打了招呼。
苏二爷与沈慎嵩又拉着他好一阵嘘寒问暖,定下等两家老爷子到齐聚个会的行程,才告别散去。
家长们都走了,沈煜的脸翻得比山间随风飞舞的竹叶子还快,乖巧礼貌的神情一改,冲他瞪眼,鼻孔出气:“哼!”
哼完,看起来恶狠狠实际不痛不痒地踩了他一脚,跑回听松别院里去,左右一拉,重重地关上了别院大门。
楚浔动了动皮鞋里的脚趾,心道这孩子个子算是白长了,踩人都没有劲。
正想着,见别院大门又打开了一条缝,一条手臂从门缝里伸出来,上下掏了掏,摸到门边的鸡毛掸子,嗖地一声抓了回去,留下三两根零落的鸡毛,随着山风缓缓飘荡落地。
楚浔:“……”
见苏家人都回去了,车屁股边上,助理兼司机兼保镖的博满把两个行李箱抬下来,问:“小老板,这些给您放卧室吗?”
楚浔看着那在地上打着旋儿的鸡毛,想了想,问:“山下是不是有个小镇?”
博满:“是有一个,这两年,附近两个山头开成了风景区,专门打造了一个旅游集散小镇,您想去看看?”
楚浔点点头:“有农贸集市之类的吗?”
博满挠挠头:“您是有啥想吃的?我告诉元哥让他去买。”
“那倒没有,”楚浔将后备箱按下来,拖起一个行李箱往家走:“改天你们下山,多买两个鸡毛掸子回来。”
是该给那小孩儿挑个鸡毛茂密些的新掸子,算是这回回来给他的见面礼吧。
博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