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梧桐区,某写字楼。
容贞的心怦怦乱跳,他觉得自己疯了,要向沈默告白——而在此之前,他们仅仅是点头之交的同事。
没错,这是一场暗恋。
有人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容贞不觉得,暗恋明明是一个人的精神错乱。
尤其,对方可能是个直男。
能怎么办呢?沈默太帅了啊,身材高挑,体型板正,有一点点高冷范儿,总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
太戳容贞的点了。
容贞也不是那种看到帅哥走不动路的花痴,相反,他极其克制,明白自己取向后,日复一日不断埋葬自己的欲望。
不敢越雷池一步。
他觉得男男之间的感情,不靠谱。
然而他的克制,见到沈默第一眼就崩塌了。长久埋葬的欲望像野火燎原,任凭风雨,越烧越旺。
他决定告白,就在今天。
不是祈求对方的爱,而是献祭一把匕首,让对方杀死自己本不该滋生的欲念。
……
下午三点,已经洞悉沈默生活规律的容贞,很轻易制造了一场偶遇,就在电梯里。
“去买咖啡?”容贞尽量自然地打招呼。
沈默点头笑了笑,没说话。
这种爱答不理、又报以微笑的范儿,让容贞心口一跳。他们是同期实习生,入职培训有过短暂交集,此后分属不同部门,很少打交道。
“那个……”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楼层显示屏缓慢倒数,橙色顶灯散发着柔和的光。
“嗯?”沈默瞥了他一眼,一张脸如俯瞰众生,集日月之光、纳西索斯与潘驴之貌的男神。
“呃……”
正当容贞鼓足勇气,准备告白时,电梯哐当一顿,顶灯熄灭,承载厢在黑暗中急速坠落。
……
余烬821年,犀角地下城。
“嘀,嘀嘀——”
一个不到二十平、堆满杂物的房间里,落后于新款十几个版本的翠鸟AC107式悬浮闹钟亮起呼吸灯,发出刺耳的蜂鸣。
房间靠墙有一张单人床,床上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似乎不耐烦闹钟催促,蒙起被单。
就在这时,闹钟悬浮飞起,滴溜溜发射红外扫描,很快锁定藏在被单里的人形生物。
接着,AC107倾斜尾部,对准被单,“咻咻咻”连发三颗橡胶弹。
被单里的年轻人一声嚎叫,蓦地起身,随手抓一包纸巾砸向闹钟。
“砰。”
闹钟和纸巾同时跌落地板。
年轻人一脸怨气,尽管如此,还是看得出他与这个贫民公寓格格不入的白皙隽秀。
似乎是落难中的贵公子。
贵公子名叫“阿贞”,父母在他十三岁时候去地面冒险,不幸迷失于灰雾,生死未卜。
成为孤儿的他,被几个看似面善、实则心黑的长辈连蒙带骗,失去了绝大部分财产。
剩下的,只够买一间位于犀角之顶的贫民公寓。
“破闹钟,怎么不去死啊!”
阿贞一脸丧气,但迫于生计,还是得起床。
和往常一般,从冷藏箱里取出一片冻肉、几块面包,急匆匆地送入烘烤机,然后去卫生间洗漱。
洗漱完毕,焕然一新。
他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在这时,莫名升起一股念头。
“我叫容贞,出生于浙江绍兴,幼儿园得过「聪明伶俐小天才」称号,小学连续六年斩获至高荣誉「三好学生」,初中……”
一幕幕场景如幻灯片一般闪现。
如此真切而深刻。
幻灯片的最后场景,是电梯里,他向男神沈默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