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沈陌千一起逛商场,对季泊安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这件事情是新奇的,而身边这个人,本身便是新奇的。
两个人的肩膀不时相撞,比商场内人声更喧哗的,是沈陌千响在她耳边的声音。
“泊安,你快看,那个杯子的图案好可爱!”
“泊安,我和你说,那个香水的味道特别难闻,就是那个颜色像海飞丝的小瓶子,我就是吃了它是牌子的亏。”
“泊安,你要不要吃蛋糕?”
..
季泊安确信,这个城市里但凡大型一点的商场,沈陌千肯定都逛过。相反的,自己才是足不出户的那一个。但为什么,她还能有着这样旺盛的好奇心,像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样,眼睛里包含着万物。
但季泊安并不会感到厌烦,当沈陌千用手指向某一个物品发表自己的想法时,季泊安的目光便也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心中保留了一份好奇,与沈陌千的那份相辉映。
这比在包厢里坐着,可舒服太多了。
路过一家服饰店时,沈陌千放缓了脚步,目光落在里面的高领毛衣上。季泊安注意到她的举动,便出声问:“怎么了?”
沈陌千看向她,欲言又止。
刚刚在外面的时候,她就想着买几件高领毛衣,现在这店就送到自己眼前了,不进去逛逛不太划算。
但,让季泊安陪自己买衣服……
还是算了吧,她们也没熟到那种程度。
“没什么,”沈陌千收回目光,“走吧。”
看着她若无其事的模样,季泊安却觉得她一定有些什么事。
但既然她不说,自己也就没必要问。
两人在商场又转悠了二十多分钟,期间收到来自时西宁的关怀,告诉了她订了哪个ktv,顺便让她摊钱。
“那个,我们等会要去k歌,你……”
沈陌千看向她,犹豫地出声。
刚刚在一起吃火锅都让季泊安受不了了,ktv这样的场合,她估计避之不及吧。
可没想到,季泊安却是一口答应下来。沈陌千瞪大双眼,又和她确认一遍。
“我去。”
说着,把分摊的钱转给她。
沈陌千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心下却不住地窃喜。
·
当她们二人推门而入时,劲爆的音乐便响在她们的耳边,季泊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包厢内灯光略昏暗,射着氛围灯,红的、黄的、蓝的…在房间四处无章法地跳着。其中一个男生正在和另一个女生喊麦,屏幕上的男歌手打扮奔放狂野。
桌子上散放着各类零食,水果,酒是时西宁不让买了,被饮料替代。大家都坐在沙发上,互相聊天嬉闹。
“哎哎哎,咱们的女主角回来了,音乐停一下。”时西宁大声喊道。
靠近屏幕的男生把音乐停了,包厢内瞬间变得安静。季泊安紧皱着的眉头好一会儿才松解,但她依然有些喘不过气,只感觉四面墙壁正在朝自己靠近,哪怕包厢不算小。
沈陌千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也受不了刚才激/情四射的音乐:“你们刚刚唱的什么啊,太激/情了吧?”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季泊安靠在外边。那男生拿起雪碧喝了一口,说:“摇滚,沈姐应该懂啊。”
沈陌千一听,火气就上来了:“你这算个鬼的摇滚!别来沾边好吧!”
文鹤怜女士和老沈年轻时就是玩摇滚的,还组建了个乐队,在九十年代那样信息不发达的时代,他们已经小有名气,走南闯北地演出,发了几首歌,有不少粉丝。一直到现在他们乐队五个人还会不时地聚会,合体。
正因为老妈老爸都是玩摇滚的,所以沈陌千从小耳目濡染,摇滚方面的天赋完美继承了老沈和文女士。
大家都知道这一点,那男生也笑着“赌罪”:“我当然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那沈姐给我们唱一首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