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筝这会儿也意识到自己在七月十五的晚上拿死人说事儿是有点过分了,一声不吭找她的车去。
“对不起。”张鸣筝上了车还是想哭,但已经稍微恢复一点理智。
江见月什么都不想回,但瞟见她突然弯腰赶紧说:“你别吐车上啊。”虽然也不是她的车吧,但是味儿啊!她还要开车呢!
张鸣筝直起来呼了口气,降下车窗透气:“我没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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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鸣筝家走出来,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癞蛤蟆的叫声,路灯很亮,照得挺清楚,她就没有开手机电筒。
江见月来过两次,都没下雨,但都听到这个癞蛤蟆的叫声,而且叫得还挺规律的,很有理由怀疑这个声音是放的录音。
出了小区江见月也没有马上打车,她在小区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决定骚扰她在京市唯二可以半夜骚扰的人。
“季朝玫,你睡了吗?”江见月一接通电话就说。
能接电话当然没睡:“没有,怎么了?”真的有鬼吗?
“那你别睡了吧,我想打篮球。”季朝玫不是在追她吗?追人就得拿出点态度吧。
季朝玫再次看了下时间和他身上的小熊睡衣:“现在吗?”他已经在思考篮球和篮球场了。
“嗯,你来接我吧。”江见月说完就把电话挂了,然后给他发地址。她手机快没电了,因为下午的时候和季朝玫去看艺术展,没什么机会给手机充电。
刚刚被张鸣筝气得忘记充了。
张鸣筝不理解江见月为什么对一个朋友的死悲痛欲绝,甚至到不能维持原有生活的地步。
但她三番五次找江见月陪她喝酒,不也是仗着江见月看重这份友情吗?
等季朝玫开车过来的时候,江见月蹲在路边发呆,顺手就把人家砖缝里长的草都拔了,有些草根特别顽强,江见月就抠抠抠,眼看着砖和草根都要被撬起来了。
车来了。江见月就拍拍手把土拍掉,不等季朝玫下车给她开车门她就钻进去找充电线充电:“你带篮球了吗?”没有的话还得去买一个。
季朝玫和江见月的手机不是同一个牌子,用不了同一根充电线,他就买了适配江见月手机的充电线放在车上。
“带了,在后备箱。你要洗手吗?车上有水。”季朝玫很想问为什么傍晚的时候她还住酒店,现在就从这个在京市挺有地位的小区出来。
“啧。”江见月看了下她的指甲缝,全是泥:“我下去洗洗。”
季朝玫也下车给她倒水,他还是没忍住问:“你怎么在这儿等我?”
“我朋友喝醉了,我送她回家,她住这儿。”季朝玫倒的水流缓慢匀速,很方便江见月细细地抠她沾泥的指甲缝,她就蹲着慢慢洗。
“不是说晚上有鬼吗?”季朝玫酸酸的,怎么这个朋友能约出来,他不行?这个朋友是驱鬼大师吗?
江见月已经在做手部清洁的收尾工作了,“是啊,我是鬼,洗完手就把你剥皮拆骨吃咯。”
“真的假的?”江见月洗完了,季朝玫就把空瓶放回车里,拿纸巾给她擦。
江见月的话信度有点低,纵得季朝玫的小火苗燃起来了。
他没有像江见月期待的那样直接把纸巾给她,而是用纸巾盖住了她的手掌,看着她的眼睛,隔着纸巾按着她的手:“你打算,怎么吃?”
站直了的江见月直视季朝玫带着审视的目光:“真的,我送张鸣筝回家。张鸣筝你记得吧?你小学同学。”
季朝玫之前不认识张鸣筝,他们差三个年级呢,只是张鸣筝单方面认识他而已。但江见月第二次愿意通过他的好友申请,必然承了她的情。
他就不好意思了,脸蹭一下就红了:“哦哦,是她啊。”能和他做小学同学的话,当然也住得起这里,他的手也不好意思按着人家了。
江见月却隔着纸巾按住了他往回抽的手,两只手绕着这两张已经湿透的纸交替擦拭,柔韧的可湿水纸巾都快被搓成条了。
盯着他退怯闪躲的眼睛:“你的手好嫩。”羞怯是男人最美好的表情之一。
季朝玫的火气哧一下灭了,在她的注视下目光四处躲避,又变成江见月很喜欢的柔软可欺的样子。
她的手经常干活,磨出很多茧,有点粗糙,用多少护手霜都很难把它去掉,更何况她根本不在乎这些,手就一直粗糙着。
季朝玫的手被她摩擦得有点红,他的脸皮和手皮一样薄,透红透红的,都快蔓延到脖子根儿了。
江见月看他都快烫熟了,终于放过人家的手:“洗完了,走吧,你开车。”把搓成条的纸巾也带走。
季朝玫回到车上就输入地址导航,他对于篮球没有多大兴趣,打篮球都是很久之前陪他哥打的,路有点不熟。
摸上方向盘他的心跳就逐渐冷却了,开车必须保持清醒。
江见月看了一眼他输入的地址:“可别扰民了。”大晚上的,篮球砸地上的声音挺响的。
“那不会。”季朝玫知道一好地儿,废旧厂房旁边的篮球场,没什么人的。就是有点偏,郊区了,不过晚上开车快,没多少时候就到了。
季朝玫已经冷静下来的心率随着上涨的速度又开始加速,他观察着前方的路况,余光扫到时速过120的时候,问她:
“那个用古汉语给你背《郑伯克段于鄢》的,也是你朋友吗?”
江见月不可能对文学有什么偏爱,因为和季朝玫这个A大文学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提起文学,他冷不丁夹杂的文学冷笑话也无人回应。
但是她很多次和季朝玫散步都只绕着文学院上课吃饭那一条路线,更没有哪个成年人在和异性对着浪漫夜景的时候要突然听人背高中课文。
还得用古汉语,这门很偏门非专业人士不可能习得的汉语言分支。
江见月目视前方的眼睛转过来看着他的侧脸和紧绷的下颌线,笑得有点怀念:“是。”
季朝玫没有再问,仪表盘上指示的时速已经足够他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