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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法尔纳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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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停下脚步,靠在一棵粗大的铁杉上,树皮粗糙而冰冷。

那两道视线太过炽热,艾丽被盯着毛骨悚然。

其实这是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至少在当时是这样的,通缉栏、报纸、大街小巷,全是这件事。

“一百二十年前,梅芙还不是现在这样。那时她刚成为魔女不久,还保留着人类的感情。然后,她爱上了一个神父。”

杜林的呼吸停顿了一下:“神父?可是神父不能……”

“不能结婚,是的。但爱情这种东西,从来不会考虑身份、规则,甚至生死。它来的时候,像春天的第一场雨,你躲不开,也不想躲。他叫托马斯,是个很温柔的人。”

艾丽绞尽脑汁,用她贫瘠的语言形容:“他会在雨天撑着破旧的黑伞,去给流浪猫送食物。会把自己仅有的面包掰成小块,分给教堂门口的乞丐孩子。会在深夜里为那些无名的死者祈祷,即使没有人付给他一个铜板。”

“梅芙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葬礼上。”

艾丽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该如何描述那个场景。

“那是个贫民的葬礼,死者是个孤寡老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棺材是用最便宜的松木钉成的,连一朵花都没有。来送葬的只有寥寥几个邻居,他们站得远远的,脸上没有悲伤,只有麻木。”

“但托马斯来了。他穿着洗得发白的黑袍,手里捧着一本破旧的书。他为那个无名的老人做了整整一个小时的弥撒。他说,在神的眼中,每一个灵魂都是平等的。无论贫富,无论贵贱,死亡面前,我们都只是尘土。”

“梅芙站在人群外,看着这一切。她后来告诉我,那一刻她忽然理解了什么叫神圣。不是金碧辉煌的教堂,不是镶满宝石的圣器,而是一个人愿意为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付出真心的祈祷。”

“弥撒结束后,托马斯看见了她。”

艾丽长叹一口气,让杜林和法雷尔终于觉得,她是一个他俩年龄加起来还不到她的零头的老古董了。

“一个穿着黑裙的女人,站在教堂门外,托马斯走过去,问她需要帮助吗。”

“梅芙看着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我是个罪人,不配进入神的殿堂。’”

“你知道托马斯怎么回答的吗?”

“他说:‘神爱世人,尤其是罪人。因为义人不需要拯救,罪人才需要。’”

“然后他向梅芙伸出手:‘来吧,神的家门永远为你敞开。’”

“梅芙说,她这辈子见过很多人向她伸手。有人想要她的美貌,有人想要她的力量,有人想要她的财富。但托马斯是第一个,什么都不要,只是单纯地想帮助她的人。”

“就这样,他们相爱了。”

说到这里,艾丽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嘲讽,不知是在嘲笑命运的无常,还是在嘲笑爱情的盲目。

“托马斯为她放弃了神父的身份,放弃了教堂,放弃了他用一生侍奉的信仰。教会把他逐出教门,信徒们对他投掷石块,昔日的朋友把他当作叛徒。但他只是握着梅芙的手说:‘我找到了我的神。’”

“他们在山里找了间小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梅芙以为她找到了永恒。”

“但她忘了,对凡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一片叶子恰好在这时飘落,艾丽伸手接住,那是一片枯黄的叶,边缘已经开始卷曲——这是为了应景,她刚刚用风吹掉的。

“四十年后,托马斯老了。”

“他的头发从黑变灰,从灰变白,最后稀疏得能看见头皮。他的背一天比一天驼,走路要拄着梅芙亲手为他削的拐杖。他的手开始颤抖,连圣经都拿不稳。”

“而梅芙还是初见时的样子,一根皱纹都没有,一根白发都没有。”

“她开始害怕。不是怕死亡,而是怕分离。她看着托马斯一天天衰老,就像看着沙漏里的沙子一粒粒漏下。她知道结局,却无能为力。于是,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她来找我。”

“那天雪下得很大,整个世界都被白色覆盖。我打开门的时候,看见她站在风雪中,浑身湿透。雪花落在她的黑发上,很快就融化了,变成水珠滑下。”

“‘艾丽,’她说,声音嘶哑得不像她,‘我知道你有办法。求你了。’”

唔,当时可下了她一跳,那个女人披头散发的……艾丽还以为自己招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她的手一直在发抖,我不知道她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绝望。她告诉我,托马斯病了。医生说是年老体衰,最多还有一个冬天。”

“‘一个冬天。’她重复着这个词,像是在品味它的残酷,‘对你我来说,一个冬天不过是一眨眼。但对他来说,那就是全部了。’”

“我问她,托马斯知道她来找我吗。”

“她摇头,眼泪终于流下来:‘他不会同意的。他说过,生老病死是神的旨意,是人必须接受的命运。但是艾丽,我不信神,我只信他。如果神要夺走他,那我宁愿与神为敌。’”

“然后,她跪下了。”

“能想象吗?一个骄傲的魔女,向另一个魔女下跪。她的额头贴着冰冷的地板,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

“‘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她说,‘我收藏了三百年的魔法书,我最珍贵的使魔,甚至……甚至我的真名。只要你能让他活下去。’”

艾丽停顿了,仿佛在组织语言。

“然后我说,不。”

风忽然停了。

林中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连远处的鸟鸣都消失了。

“我告诉她,人的生命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它短暂。春花秋月,朝露夕霞,如果永远存在,还会有人为它们写诗吗?”

“我告诉她,如果托马斯永生,他还是托马斯吗?那个会为流浪猫撑伞,会把口粮分给孩子的托马斯,正是因为他知道生命有限,才会如此珍惜每一个瞬间。永生会改变一个人,会磨灭他的同情心,会让他变得冷漠、傲慢、残忍。”

“我告诉她,死亡不是诅咒,而是礼物。它让生命有了意义,让爱情有了重量。”

“我说了很多,都是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

“‘你不懂,’她说,声音平静得可怕,‘你从来没有爱过。你不知道看着爱人一点点离开是什么感觉。你不知道明明有能力挽留,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是什么感觉。’”

“三天后,我的使魔告诉我,有人闯进了我的实验室。”

“托马斯喝下了药。一开始,奇迹似乎发生了。他的白发在一夜之间变黑,皱纹像被熨斗烫平一样消失,佝偻的背挺直了,颤抖的手稳定了。他能像年轻时那样奔跑,能像年轻时那样大声祈祷。”

“梅芙高兴得像个孩子。她拉着他的手在雪地里跳舞,在月光下唱歌。她以为她赢了,赢了时间,赢了死亡,赢了神。”

“但第二天早上,托马斯就不再说话了。他坐在窗前,保持着祈祷的姿势,但嘴唇不再动。梅芙问他怎么了,他只是茫然地看着她,眼中没有认识,只有空洞。”

“第三天,他不再认识梅芙。她哭着告诉他,她是梅芙,是他的爱人。但他只是礼貌地点头,就像对待一个陌生人。”

“第七天,他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长生不老药对凡人来说是毒药。它能让□□永存,却会吞噬灵魂。人的灵魂就像烛火,在有限的时间里燃烧。强行延长,只会让火焰熄灭。”

“托马斯活着,却比死了更可怕。他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只会重复生前的动作——跪下,合掌,做祈祷的手势。他会在固定的时间去找猫,手里空无一物。他会把空气掰成小块,分给并不存在的孩子。”

“梅芙疯了。”

“她把托马斯锁在地下室,每天陪他说话,即使他再也不会回应。她读圣经给他听,唱他喜欢的圣歌,讲他们相遇的故事。她相信,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但托马斯只是空洞地看着前方,手指做着永无止境的祈祷动作。”

“绝望让梅芙走上了另一条路。她开始学习黑暗魔法,那些被禁止的、危险的、邪恶的魔法。她想要召回托马斯的灵魂,想要修复被药物破坏的部分。”

“她杀人献祭,用鲜血画法阵。她剥离灵魂,试图移植到托马斯体内。她甚至试图与恶魔交易,用自己的灵魂换托马斯的清醒。”

“但都失败了。托马斯还是那样,不生不死,不人不鬼。一具保存完好的躯壳,装着空无一物的内在。”

艾丽的声音变得很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最后,是托马斯生前的朋友,另一个神父,找到了那间小屋。”

“他看见了地下室里的托马斯,看见了墙上的血阵,看见了已经不成人形的梅芙。”

“他哭着放了一把火。”

“火焰吞噬了一切。据那个神父说,直到最后一刻,托马斯都保持着祈祷的姿势。而梅芙,她只是站在火中大笑,笑声比哭声更让人心碎。”

“她恨我见死不救,恨我明明有能力却袖手旁观。”

“……时间是最残忍的刽子手。它不用刀,却能杀死一切。”

艾丽见法雷尔和杜林呆呆地看着他,不由得感叹她的口才真好,真能讲故事。

所以说,恋爱脑是很可怕的……艾丽默默吐槽,她才不会成为恋爱脑。

毕竟,对于她这样的存在来说,人类所谓的相濡以沫,不过是个美丽的谎言。

她见过太多山盟海誓,见过太多执子之手。那些发誓要白头偕老的恋人,在她眼中不过是两朵并蒂的花,开得再艳,也不过一季。

曾经有个贵族小姐,爱上了一个游吟诗人。家族反对,世俗不容,但他们还是私奔了。她那时恰好路过那个小镇,看见他们在月光下起舞,女孩的裙摆飞扬,男人的笑声清朗。他们说,要一起走到世界尽头。四十年后,女孩已经变成了满脸皱纹的老妇,男人早在十年前就病死了。

她守着一间破旧的小屋,守着一把断了弦的琴。

这就是凡人的爱情。炽烈如火,短暂如露。他们用一生去爱一个人,而对艾丽来说,一生不过是漫长岁月中的一个逗号。

艾丽的手指动了动。

龙的寿命和她一样漫长,甚至更长。如果和龙相爱,是不是就能避免这种离别?是不是就能真正做到天长地久?

啊,长生种的爱和人类的爱是不一样的……这是理所当然的。

曾经有两条龙,彼此相爱了三千年。他们一起飞过无数山川,一起经历了王朝更迭。所有人都说,这就是永恒的爱情。可是有一天,母龙对公龙说:“我看着你,却想不起为什么爱你了。”

时间是最残酷的魔法。它不仅会让美丽的东西腐朽,也会让深刻的东西变得平淡。那些曾经让心脏狂跳的瞬间,在千百次重复后,变成了习惯。那些曾经觉得独一无二的特质,在岁月的打磨下,变成了理所当然。爱情或许能持续一百年,一千年,但一万年呢?十万年呢?当你已经记不清第一次心动是什么感觉,当你看着爱人的脸却像看着一块熟悉的石头,那还算是爱吗?

活了上万年的古龙,他们大多独自生活,偶尔会提起曾经的伴侣,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不是不爱了,而是连爱这个概念都变得模糊。就像一张看了太多遍的画,你知道它很美,却再也无法被它感动。

她想起预言之书中龙写下的那些话。

她可是研究过人类心理的魔女啊,当然明白龙是什么意思。

她也不得不承认,她是喜欢他的。

喜欢他透过冰冷文字传来的温度,喜欢他明明强大却在她面前露出的笨拙,喜欢他无时无刻的秒回。但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

一百年后,当他们已经熟悉彼此的每一个习惯,这种心动还会存在吗?一千年后,当他们已经说尽了所有的话,还会有什么新鲜感吗?一万年后,他们会不会也像那两条古龙一样,看着彼此却想不起为什么要在一起?

艾丽不知道。

未来太长,长得让人恐惧。她不敢许下任何承诺,因为她知道时间会让一切承诺都变成笑话。她见过太多山盟海誓化为乌有,见过太多真心相爱走向陌路。

所以,朋友就很好。

朋友这个词有种恰到好处的距离感。不会太近,近到让人窒息;也不会太远,远到形同陌路。可以关心,但不必负责。可以陪伴,但不必永远。

这样,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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