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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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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城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街道布局横七竖八,像棋盘。

黎自初开着车往知春巷所在的老城走,越接近老城,街两边的河水越清,树叶也越绿。

老城区的巷子很窄,车开不进去,黎自初只能把车停在主路边上,再踩着长长的石梯往下走,才能去到知春巷。

巷口,苏阿婆的馄饨摊子还开着,热腾腾的水汽氤氲着四散开,周围一片都是潮乎乎的。

黎自初走到馄饨摊子前站定,问:“您刚出摊么?”

他声音清雅温和,说话不紧不慢。

苏阿婆眯起眼上下打量他,半晌微张着嘴问自家老头子:“你瞧他是不是黎家小子?”

阿公凑过来,倒是一眼就把他给认出来了说:“是咧。怎么回来了?”

黎自初:“过来看看。”

“哦,有生人住进来是该看看的,快去吧。”苏阿婆说。

黎自初点头,他原本就是冲他来的。

这条小巷他已经很多年没走了,走了一会儿有些热,便将黑色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整整齐齐叠挂在小臂上。领带也被他解下来卷塞进外套口袋里,领口却没有解开,仍旧将白衬衫服帖地穿在身上。

很快,他远远地看见了那棵黄桷树。树上似乎躺着个人,被枝叶挡住,看不真切。只依稀看见垂在树冠里的两条细白的小腿,一晃一晃的,白得扎眼。

树上的人吹着傍晚的凉风,哼着荒腔走板的歌,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在敲门。

黎自初放弃敲门,推开门自己走进去,站在树下仰头看了好一阵,才开口:“楚越?”

歌声戛然而止,两条腿也不晃了。

“楚越。”黎自初又喊了一声。

几乎话音刚落,一小丛绿荫荫的枝叶就被唰地拨开,探出一张好看的脸来。

一时间,树上树下,两人四目相对。

此时,天边的火烧云剧烈燃烧着,橘红色的光狂涌着倾泻而下,抖落一层橘子色薄纱,铺天盖地的压下来,将所有的东西都染上了灼热的色调。

黎自初率先移开目光,问:“你在树上做什么?”

楚越趴在树干上,双手撑着,使劲凑近一些,“我,我在吹风。”

他似乎有些紧张,圆润白皙的脚趾紧紧勾着。黎自初的目光下意识被吸引了过去,注意到那双脚很清秀,脚踝突出,跟腱薄而纤长......

大概脖子仰得有些酸痛,黎自初低头,往旁边让了两步,“要下来吗?”

树上的人呆呆点头,“要下的。”

树枝开始扑簌簌地晃动起来。

“当心些。”黎自初温声叮嘱。

楚越静了一瞬,他现在脑子里乱哄哄的,唯一的念头就是黎自初在下面。

黎自初,黎自初……

他眯眼看了看自己攀着树干的手,又歪头用余光看了眼树下的人,然后,直接松开了手。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平日里西装革履的总裁,举铁80公斤,臂力惊人。不巧,楚越除外。

于是,顺理成章地,他掉进了黎自初怀里。当然,本身他也爬的不高,就算直接跳下来问题也不大。

黎自初的手很稳,他退后半步卸了点力,就把人给稳稳接住了。虽然手臂疼得有些发麻,不过还可以忍受。

“还好吗?”黎自初问。

怀里的人大概被吓到了,浑身抖得厉害,低低回他:“嗯。”

黎自初想把人放下,却被对方揪住了肩膀的衣服。他侧头暼了一眼,“能站稳吗?”他在暗示对方该下来了。

“能的。”

楚越松开了手,顺着他的力道从黎自初怀里滑了下来。失去支撑后,他浑身软得厉害,便顺势蹲下。

刚好黎自初的外套就掉在旁边,他伸手过去作势帮他捡,主动问道:“黎总来办事?”

黎自初:“不算是,我来找你。”

“找我?”楚越有些吃惊,睁大眼睛仰头看他,琥珀色的眼睛很亮,被头顶细碎的光一照,更亮。

黎自初眯了眯眼,“对。18年明澜湾那封信,杨肇说是你写的。”

“嗯。”

“为了报恩?”

杨肇说,楚越自己交代的,他自小在福利院长大,受黎氏资助才吃上的饱饭。

明澜湾那块地皮,他小时候经常去那边拣垃圾,所以知道化工废料的事。

楚越极慢极慢地眨了下眼睛,仍旧蹲着,仰头回他说:“不是报恩,是进黎氏的敲门砖。”

黎自初没想到是这个回答,看着眼前年轻的脸庞,他问:“18年那会儿,你才上高中吧?”

“上高二。”

“为什么会想到做这件事?”

不管是报恩还是敲门砖,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都太早了,不是么。

“进黎氏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楚越将捡起来的西装外套抱进怀里,“刚好我又知道化工废料的事,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想做点什么的。”

黎自初的眼神认真了些,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敢去推翻一个投资数百亿的项目,单就这一点而言,眼前这人就不简单,但还不至于让杨肇非把人留下不可吧。

“既然这么想进黎氏,为什么又不肯接Offer?”黎自初觉得他给杨肇的理由站不住脚。

楚越倒也没骗他,直接说:“我有不能说的理由。”

果然,旅游什么的,是瞎编的。

黎自初没有再追问,不过对眼前人张嘴就来的做事风格多少有些不满,“又是报恩又是敲门砖,没一句准话,你胆子倒是大。”

楚越扯了个笑,大方说:“为了在顶头上司那里留个好印象么。”

黎自初发现这个楚越说话做事,好像不喜欢按常理出牌,“那我呢?你顶头上司的上司,就不用给我留好印象?”

楚越站起来,细致地抚平西装外套上的褶皱,递还给他说:“不想骗你。”

黎自初低头去看他的眼睛,想探寻他说的是真是假,却见他避开他的目光,自顾走去树底下,光着脚去穿拖鞋。

黎自初收回目光,四下看了一眼,这院子没变样,只是少了一个人。这也是他很多年没有回来的原因,他不擅长处理这种类似缅怀的情绪。

不过今天来都来了,他想去外公卧室看看。但想到如今自己只能算半个主人,便征询意见道:“介意我去卧室看看吗?”

“这是你的院子。”楚越提醒他。

“现在是你在住。”

楚越垂眸,“那你介意我晚上睡你的旧床吗?”

“不介意。”

“我也不介意。”

黎自初淡淡笑了下,他有点喜欢跟楚越说话,直来直往的,很放松。

得到应允,他提脚朝西边的卧室走去。

这间卧室在外公走后什么也没动,原样保持至今,老式桌椅、相框、书、收音机,一样不少。

它们被擦得纤尘不染,摆得整整齐齐,花瓶里还插了一束新鲜的黄桷兰,仿佛这里一直有人在住一样。

黎自初安静地站在屋子中央,久久不说话。

等他走出屋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厨房亮着灯,那个好看的年轻人站在光里,眉眼柔和。

黎自初走过去,路过自己那间卧室的时候特意停下来看了下,见床板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放。

“今晚不打算住这里?”

黎自初隔着厨房窗户问楚越。

厨房的窗户很大,流理台就在窗户底下,隔着窗户说话很方便。

“住的。”

楚越抬头,把刚弄好的薄荷水递给他。

黎自初接过来,玉扳指磕在玻璃杯璧上,磕哒一声脆响。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薄荷水?”

他呷了一口,青梅、冰块、薄荷和蜂蜜,不太甜,微酸,清清爽爽的。

青梅应该是从门口的树上摘的,还不算太成熟,微涩微酸,不过味道不错。

楚越笑,“碰巧,”他拿起自己那杯轻轻晃了晃,冰块相互碰撞发出嚓嚓的声音,“我打算在那边墙角种一蓬薄荷,专门泡水喝,到时候我请你啊。”

黎自初发现眼前这人笑起来有点甜,像杯子里多出来的那一勺蜂蜜。

“好。”他收回目光,看向自己腕上的手表。

“要回去了吗?”对面的人出声问。

“嗯,”黎自初仰头,一口气喝光剩下的青梅薄荷水,只留下冰块,然后将杯子递还给他,“很好喝,谢谢。”

楚越接过他的杯子,随手放在流理台上。

“你手上有一颗痣?”黎自初突然问。

楚越低头看了一眼,他右手食指第三关节内侧确实有一颗红色的小痣,那里皮肤白嫩,痣很明显。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搓了搓,那颗痣若隐若现,“是有的,”他抿抿唇,“我送你。”

“好。”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门。

知春巷一面临水,水是七里河,河边种有梅树和垂柳。这会儿,枝叶间挂着清脆的梅子,梅子屁股尖尖的,有股酸香酸香的味道。

走到路灯下,楚越这时候才注意到黎自初不知什么时候把衬衫最顶端的两颗扣子给解开了,露出一小截光滑的皮肤。

他将目光错开,落在披了灯光的地上。

老巷子有宽有窄,在靠近主路那头,河水拐弯,两侧变成房屋,最窄处并肩走时会碰到肩膀。

楚越能够感受到黎自初温热的体温,从空气里漫延过来,灼热的,粘稠的,烤得他浑身发烫。

于是,他很有分寸地落后半步。

走了一两分钟,馄饨摊子出现在眼前。

摊子顶上用杆子挑了一盏稍亮些的钨丝灯,将一担炉灶一担调料碗筷照得分明。

“要回去啦?”苏阿婆站在摊子后面远远地跟黎自初打招呼。

黎自初点头。

他转头看向楚越,“吃晚饭了吗?”

楚越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吃?”黎自初说,“我请你吃馄饨。”

“快坐快坐。”苏阿婆不等楚越回话,便喜气洋洋地招呼两人坐下,“今天的猪肉新鲜着哩。”

黎自初自顾在挨着墙的凳子上坐下,楚越愣愣地跟着坐到他对面。

面前是竹篾编的小圆桌,颜色有些发暗,上头放着醋、辣椒、酱油。

很快,馄饨上桌,黎自初把碗推给他。

馄饨很香,紫菜虾米汤底上漂着拇指头大小的精致馄饨,翠绿的香葱点缀在上面,湿润润的葱香油香扑腾到脸上。

楚越没有推辞,捏起筷子,一点一点把碗里的葱花挑出来,挑完以后把碗推还给黎自初。

黎自初眸中似有深意,缓缓问道:“又是碰巧?”

他确实不喜欢吃葱,但也从不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不要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喜恶,这是黎老爷子从小教他的。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

楚越:“不算碰巧,刚才阿婆放葱花的时候,你皱眉了。”

黎自初怔了怔,恰好头顶悬着的钨丝灯上撞来了一只蛾子,砰的一声,害他的心跳也跟着空了一拍。

吃完馄饨,黎自初踩着石阶往上走。

楚越沉默着跟在他身后,他特意把自己埋在黎自初的影子里,跟得很紧,像小尾巴一样。

车子停的不远,黎自初上车后,楚越自觉退后一步,微微躬身,朝着车窗低头,没有走的意思。

黎自初移下车窗,露出半张线条流畅的脸来,对他说:“回去吧。”

“好。”

楚越点头,干净利落地转身往回走。

身后,汽车发动,轮胎滑过地面,车子走远……

他始终没有回头,挺直后背不紧不慢地走回小院。

厨房里,玻璃杯里的冰块化了一些,水珠从杯壁上流下来,浸湿了台面。

楚越伸手拿起水杯,凑到红润的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才渴极了一般,大口大口地将冰水灌进胃里。

他拿的,是黎自初用过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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